为给创业者提供优质场所和创业服务,鼓励和支持各地建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省人社厅出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和扶持办法,对在校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场租和水电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天1元,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每个项目每年最高补贴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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