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序恢复交通运输秩序
  • 发布时间:2022-04-12 09:11
  • 信息来源: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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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12时,我市逐步有序恢复主城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市交通运输局闻令而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服务有序恢复工作,千方百计保障运输畅通。
  该局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市公交公司、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开展现场座谈,做到靠前服务、主动协调。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督促客运企业、公交公司、运输公司制定详细开工方案,对企业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进行明确,严格按市、区划定的区域有序推进。
  有序、控量、分批恢复城市公交线路。城区公交线路除22路外全部恢复;城郊公交线路全部恢复,个别线路和停靠点略作调整;按日常运力配置三分之一比例恢复运力,确保早中晚高峰出行需求,后期逐步根据疫情形势和乘客出行需求,结合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定制公交线路开通根据厂矿、企业、学校需求逐步恢复。恢复城区出租汽车营运,管控区禁止出租车运营。恢复客运班线,相关客运站同步开放运营;省内跨市(州)班线由起讫地防控指挥部根据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协商恢复,必要的客流需求可通过包车或定制客运方式满足;跨省班线客运在随州本土疫情零新增14日后开放,相关客运需求通过“点对点”包车运输予以满足。
  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的同时,坚持抓好疫情防控不松劲。统筹分析道路客流发展趋势和运输需求,做好错峰返程客流研判和应急运力储备,提前储备口罩、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组织人员对车辆和机械设施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车辆、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况。组织一线从业人员开展防疫知识培训,深入学习掌握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防控措施标准,提升防控措施执行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员工健康检查和健康登记制度,要求从业人员开工前均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运输环节疫情防控措施,要求4月15日前,跨省市乘客乘坐客车,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购票乘车。同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出现疫情相关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正确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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