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056632/2019-93873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18-06-13
发文字号
随政办发〔2018〕1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admin
审核
杨文明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随州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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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顺应新时代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效解决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使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7〕67号)要求,结合随州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实际,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城乡建设理念,始终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着力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集中解决一批事关城市建设绿色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建设鄂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创新驱动示范城市、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奠定基础。
  二、行动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含随州市中心城区和随县、广水市城区,其中随州市中心城区包括曾都区和随州高新区,下同)复杂水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各类废弃物得到收集和有效处置,海绵城市理念和综合管廊建设在新区建设和老城改造中得到广泛应用,城市人均绿地面积全部达标,公共厕所按标准全部布局到位且管理规范,公共文化设施按标准配套并得到合理利用,历史文化名城得到有效保护,历史文化建筑全部实行清单管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得到较大面积推广,城市面貌发生重大改观,城市建设走上集约、节约、生态发展的高质量轨道。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治理城市水环境。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大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所有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建成一个以上备用水源。全面开展二次供水设施普查调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次供水设施实施全面改造。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每年稳定在98%以上,水质100%达标,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每年完成20%以上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随县政府、广水市政府、曾都区政府、随州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随县政府、广水市政府、曾都区政府、随州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大力实施雨污分流,全力推进截污纳管,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以上,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城投公司、市建投公司)。实施“碧水工程”,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实行“一河(湖)一策”,实施红线蓝线管控,入河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河道水环境明显改善,河湖面积不萎缩,水质不下降,功能不退化,防洪能力不降低,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统筹考虑河、湖、岸、植物、生物等生态要素,防涝、治污、生态一起抓。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实施城市节水综合改造,创建节水型城市(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全面排查城市易涝点,按照一个易涝点、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三个一”原则,对城市易涝点的雨水口、排水防涝泵站和排水管渠进行改造,城市排涝能力比2017年提高30%以上,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投公司、市建投公司)。
  (二)加大城市废弃物处理处置力度。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力争做到全过程网上监测,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和宣传垃圾分类治理,制定垃圾分类处理奖惩机制,鼓励市民自行开展垃圾分类处理,积极引进垃圾回收再利用企业,探索垃圾分类处理新模式,力争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文体新广电局)。积极探索污泥无害化处理的新方法新技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工作,随州市中心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广水市达到75%以上,随县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加强餐厨油烟集中治理,政府机关、公共设施、酒店宾馆、小餐饮集中点餐厨油烟做到集中收集处理,新建小区要将油烟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要求纳入规划条件,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场地,对严重影响环境的夜市摊点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整改。随州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合理利用和处理率达到70%以上,随州市中心城区、广水市要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随州市中心城区要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全市县级以上城市中心区域的建筑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六化”(即施工围挡标准化、循环道路全硬化、冲洗设施自动化、降尘处理喷淋化、裸露土地覆盖化、垃圾处理无害化)防治标准(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三)因地制宜建设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新区建设以目标为导向,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新编城市规划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指标。把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规划条件和项目审查环节,严格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投公司、市建投公司)。系统开展河湖、湿地等水体生态修复,深入推进“五水绕城”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海绵绿地,推进老旧公园提质改造。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的要求和标准。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要推进地下空间“多规合一”。依据市政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制定电力、供水、燃气、弱电等专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杜绝“马路拉链”现象。按照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配建地下综合管廊。2020年,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配建率30%以上,城市道路综合管廊配建率2%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文体新广电局、市城投公司、市建投公司、随州供电公司、随州电信公司、随州移动公司、随州联通公司、随州广电网络公司、随州玉龙供水公司、随州中燃公司)。
  (四)着力发展城市绿色交通。构建“绿色和谐、快慢相宜”的交通系统,推行“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着力提高支路网密度,畅通道路微循环,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规划要求(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坚持公交优先的原则,加快城市综合客运枢纽站、停保站、首末站以及港湾式停靠站、公交专用道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配套完善各类公交设施。扩大公交服务范围,根据季节变化和客流需求,适时增开和延伸公交线路、延长运营服务时间。在城市新区规划建设中积极推动BRT线路的建设,倡导绿色出行,减少小汽车使用频率,鼓励以城市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为主的多模式、多层次出行方式,到2020年绿色出行分担率提高10%(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打造连续成网的慢行系统,新建主次干道必须设置独立的非机动车道,老城区通过改造升级,完善城区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建设,实现非机动车出行的连续性。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2018年要编制完成停车专项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2020年完成规划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投公司、市建投公司);大力整治清理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地下停车场,恢复城市停车功能(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加大停车场充电桩配置力度,停车场充电桩配置率10%以上(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规划局、随州供电公司、市城投公司、市建投公司)。
  (五)补齐园林绿化弱项。进一步完善“一轴一环三片”生态格局,划定城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动城市集约节约发展(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留出城市风道、绿廊,推进城市绿道延伸,构建完整连贯的绿地系统,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随州市中心城区、广水市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4.6平方米,随县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1.4平方米,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以上。完善随州市文化公园和广水市印台山生态公园等公园内的水、气、电、消防等设施,形成功能完善、设备齐备的防灾避险公园。通过大力开展城市双修,使城市的受损山体、水体、工矿废弃地、垃圾填埋场得到有效修复(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民防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城投公司、市建投公司、随州供电公司、随州玉龙供水公司、随州中燃公司)。
  (六)加强公共厕所规划建设。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科学治理、精心实施”的要求,着力推进城市厕所建设工程,做到“三有”(即有独特样式风格、有完善配套功能、有合理充足蹲位),有效解决城市厕所数量不足、分布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完善、卫生状况较差、管理缺失等问题,全面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立健全公厕管理机制,推进公厕日常管理专业化、服务标准化。合理配备公厕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公厕卫生保洁、维修维护、监督检查等管理机制。积极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等市场化管理模式。引导社会经营场所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厕所向社会公众开放,促进存量资源充分利用,避免重复建设。到2020年,随州市中心城区和随县、广水市城区完成177座城市公厕建设改造任务,并达到国家A级标准,基本实现城市公共卫生设施“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目标。完善城市道路公厕指引标识,推广建设城市公厕智能引导系统,解决找厕难题(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城投公司、市建投公司)。
  (七)配套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继续加大“三民”工程建设推进力度,调动社区综合治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配套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完善医疗、幼托、日间照料、文体设施、菜市场等公共服务功能,提高社区民生保障的水平。整合辖区服务资源,建立涵盖医、食、住、行等方面的日常生活服务目录,构建以居住地为圆心、以15分钟步行距离为半径的“一刻钟”生活服务圈(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新广电局、市卫计委)。城市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大型公共设施免费向群众开放,并利用“互联网+”提高城市公共设施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市文体新广电局)。结合实际每年实施1至2个老旧小区提档升级,推动城市老旧空间更新,建设更加宜居的绿色小区,到2020年,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率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随州供电公司、随州电信公司、随州移动公司、随州联通公司、随州广电网络公司、随州玉龙供水公司、随州中燃公司)。
  (八)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以国家级智慧城市建设为依托,把智慧城市作为我市新型城镇化的最佳实现途径,打造智慧城建,市政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实现全覆盖,智慧市政基础设施占基础设施投资比例达1%以上。打造智慧交通,建成城市公共交通诱导、智慧停车系统,提高通行效率。打造智慧服务,建立涵盖社保缴纳、公共交通、金融消费、医疗服务、旅游年卡、生活缴费等范围的市民一卡通,并逐步整合到手机端使用。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优化行政审批程序,让群众少跑路,大幅提高涉民服务和审批网上办理比例(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外侨旅游局、市审改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探索建立市民信用等级管理,将市民遵守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的情况纳入信用体系,倡导市民自觉提升守法守信意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九)打造城市特色风貌。积极探索城市设计制度建设,完成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把各类城市设计转化为技术设计导则,并纳入规划条件,作为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重要内容,发挥城市设计的管控作用。统筹协调好城市与自然山水的关系,系统谋划城市的立体蓝图,综合解决城市建设用地使用、空间利用问题,努力实现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和文脉延续性。按照“不求其大、但求其美,不求其全、但求其精”的原则,坚持以“保护名城风貌,延续历史文脉”为根本,充分挖掘和传承炎帝文化、编钟文化、季梁文化等随州特色文化底蕴,加强对古城格局、3个历史文化街区和擂鼓墩古墓群等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炎帝神农传说、花鼓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形成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地上文物保护与地下文物保护相结合、重点文物本体保护与周边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格局,擦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字招牌。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并向社会公布,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加强荆楚派建筑风格应用,重大公共建筑应体现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广电局、市住建委)。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治理城市环境容貌,完善巡查监管机制,严查各类违法建筑,始终保持“逢违必拆”的高压态势,2020年,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得到全面处理,形成长效管控机制,达到违法建设“零增长”。治理管线乱拉乱牵,全面彻底治理管线乱象,对所有的供电、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等空中管线走向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重新“共管”布设(有条件的入地)。到2020年,城区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全部规整(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规划局、随州供电公司、随州电信公司、随州移动公司、随州联通公司、随州广电网络公司、随州玉龙供水公司、随州中燃公司),新建道路(除工业园区外)、主次干道、历史街区、重点地区10kv以下的强电和弱电全部入地,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街道,管线必须入廊(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城投公司、市建投公司、随州供电公司、随州电信公司、随州移动公司、随州联通公司、随州广电网络公司、随州玉龙供水公司、随州中燃公司)。治理乱停乱靠、乱堆乱占,重点整治机动车、经营摊点占用非机动车道、盲道行为,保持盲道连续性。着力整治户外广告,规范广告设置,编制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实行公司化专业运作,集中统一治理“牛皮癣”,让乱涂乱画行为在城区得到有效遏制;规范城区广告电招,及时拆除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和不规范的广告,美化城市景观(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治理城市老旧空间,背街小巷实现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环境整洁化(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随州供电公司)。
  (十)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严格执行湖北省《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普及一星级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能效比2015年提高20%;以“随州市城东文化公园绿色生态城区、广水市马都司绿色生态城区”为载体,提升二星级绿色建筑的比重,并在精装修开发项目中,试点三星级绿色建筑创建;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创建项目申报国家或省级“绿色建筑集中示范项目”。强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要达到国家要求。随州市中心城区、广水市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交房,装配化装修。推进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绿色生产改造。按照绿色生产星级标准,实施污水废料处理、除尘、降噪等设施更新改造,完善绿色生产信息化监控平台建设,实现绿色生产(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城投公司、市建投公司)。
  创新工作思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通过平台融资、市场化运作、企业参与等多种方式,广泛引导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建设的民生领域、绿色发展项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城投公司、市建投公司)。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创造条件,借助“互联网+”等方式让广大群众共享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的服务,提高各类公共基础设施使用的效率,发挥现有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效益(牵头单位:市文体新广电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四、推进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三年行动方案标准开展评估,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具体的实施方案、年度项目清单,确定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各地行动方案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向全社会公布,并报省住建厅备案。
  (二)加强督办考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严格按照各自目标任务,实施目标管理,做到领导包保到位、专班组建到位、计划安排到位、资金保障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履职到位、考核督办到位,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市政府年中开展1—2次专项督查,年底按照省政府制定的百分制考评方法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总结。
  (三)落实奖惩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工作考评评价机制,将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增加考核权重和分值,与干部提拔使用挂钩。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工作开展顺利、效果明显的城市给予奖励。对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领导实施约谈问责。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实施、统一督办、统一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住建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日常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联动,齐心协力,合力推进实施。
  (二)明晰职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实施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全面抓好落实。
  (三)保障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工作。加大争资和国家基金申报力度,广泛推行PPP、EPC等模式,不断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绿色发展项目建设,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建设绿色发展资金保障机制,推动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加强宣传。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绿色建设发展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倡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绿色发展建设,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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