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广水市兴华采石厂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水市兴华采石厂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单位:广水市兴华采石厂
建设地点:广水市长岭镇万安村
建设性质:变更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概况:广水市兴华采石厂所在矿区名为广水市宋家冲矿区,位于广水市长岭镇万安村,矿区面积为0.0683km2,开采深度由+190.0m至+314.5m。矿山生产能力为30万t/a,服务期14.5年。项目组成包括:露天采场、工业场地、破碎站、产品堆场和排土场。排土场设置于矿区南西侧开采境界外,标高+110m,占地20000m2,库容19.7万m3,主要生产工艺:矿石露天开采后破碎、筛分制备成0~5mm、5~10mm、10~25mm共三种产品。该项目于2018年取得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随环建审[2018]61号)。
实际建设过程中,根据客户需求,需对部分产品进行水洗,综合考虑后项目不改变原有产品方案,拟设置一套破碎、筛分生产线,全过程配套建设水洗工艺(生产线产品规模15万t/a),同时保留现有生产线(产品规模调整为15万t/a);项目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水市兴华采石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8******2
地址:广水市长岭镇万安村
电子邮箱:354351760@qq.com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武汉华咨同惠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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