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辉利塑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位于广水城郊街道办事处城南十三组,为维护项目所在地区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全面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公司现就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2)建设单位:广水市辉利塑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6000万元;
5)项目概况:租赁办公楼5000平方米,建设可再生塑料六条生产线,配套其他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是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水市辉利塑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03******8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告、部门专家咨询等形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E-mail以及信件和传真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2、对项目环保对策的合理化建议;
3、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比如土地利用、资源保护、大气环境改善、环境风险、环境管理等等。
公示日期: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广水市辉利塑业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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