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一片净环保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建项目第二次公开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随州市一片净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随州市曾都区烟墩包村11组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约500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随州市曾都区烟墩包村11组,项目在现有厂区空地新建1F的微波消毒车间一栋,建筑面积408m2,并新购置一套日处理8吨/d医疗废物的微波消毒集中处理设备(仅处理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一台清洗设备用于周转箱清洗,处理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人体器官及传染性的动物尸体除外)。项目扩建后医废的收集贮运,医废转运车、周转箱消毒,项目的用水用电及消防事故水池、员工的生活办公等均依托公司现有,项目扩建后将形成日处理医疗废物11t/d的规模。
项目与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目录的第三十八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物、核设施退役工程、医疗废物、含重金属废弃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因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项目远离中心城区,周边居民不多,距离较远,随州市城镇工业、商业规划未涉及项目所在地,因此该项目选址与区域规划不冲突。
三、建设地点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TSP、PM2.5、SO2、NO2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值要求,特征污染因子NH3、H2S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TVOC能够满足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 TVOC 标准限值。
(2)声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3)地表水环境
评价区域红石岩水库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
(4)地下水环境
评价区域地下水环境能够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扬尘是施工期影响环境空气的主要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场地的平整清理,土方开挖与回填,物料堆存,建筑材料的装卸、搬运、使用,以及运输车辆的出入等。其污染是局部间断的,会使局部地区降尘量增加,影响范围较小。环评要求施工场地每天定时洒水,以防止浮沉颗粒,在大风日应增加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运输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限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避免起尘材料的露天堆放,多尘物料应使用篷布覆盖;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生产污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及进出车辆冲洗水以及建筑养护排水,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及SS,建筑废水经收集、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或者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也用厂区化粪池,污水进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来自各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以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状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方式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来自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弃方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弃方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进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排放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
(2)初期雨水
项目初期雨水进入应急事故池后再用泵抽至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排放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
2、废气
医废微波消毒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恶臭、挥发性有机气体,本工程在微波消毒系统进料口设置有密闭集尘罩,使得破碎在密闭环境下进行,同时使微波消毒系统内部形成微负压状态,防止恶臭气体逸出。设备进料时开启风机,经风机将破碎及微波消毒的恶臭废气抽出,抽出的废气经二级过滤膜过滤和活性炭吸附净化后引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微波消毒系统主要噪声设备有破碎机、引风机及液压提升泵等,噪声值在 90dB(A)以下。各噪声设备均放置在车间厂房内,且有相应的消声减振措施,经距离衰减和厂房隔声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气处理设施的过滤膜及废活性炭。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处置;废气处理设施的过滤膜及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固废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环境与经济发展规划。
(2)本项目不可避免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但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整改后比较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3)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在严格贯彻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环评单位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有关内容,公众同时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信息,期限为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
环评单位:湖北景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25059 邮箱:zhwy2004@yeah.163.ne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2)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有何影响;(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4)拟建项目对环境产生哪些方面的不利影响,项目应采取何种环保防治措施;(5)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6)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随州市一片净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永富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
随州市一片净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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