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厦工楚胜(湖北)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蓝牌折叠式清障车上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辆蓝牌折叠式清障车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厦工楚胜(湖北)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随州市曾都北郊星光工业园
项目概况:建生产厂房12636平方米,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形成年产1000辆蓝牌折叠式清障车。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厦工楚胜(湖北)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北郊星光工业园 邮编:441300
联系人及电话:李世国 1387******8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建设单位向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该环评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③工程环境影响要素分析
④工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⑤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建设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对该项目了解吗?
2、您是否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3、项目所在地区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4、本项目实施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是什么?
5、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
6、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民众的生活质量?
7、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有何具体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通过①邮寄信函②发送电子邮件③电话联系。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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