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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发布日期:2018-05-10
  •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杨文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有关规定,我公司现就建设项目采取的措施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在随州曾都经济开发区新316国道与北外环交汇处西北角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项目,总体投资40000万元,主要进行零部件生产、车辆喷涂,预计年产1万辆罐车、洒水车、垃圾清扫车、抑尘车、厢式货车等罐体、货厢、炮体、扶梯以及附件等各式汽车用零部件,集中喷涂汽车1万辆。
  二、产业政策相符性
  检索国家发改委2011年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修改意见,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三、建设地点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值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
  (2)地表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厥水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4)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地下水监测指标均可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区域地下水环境较好。
  四、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零部件生产产生的下料切割粉尘、焊接粉尘,汽车喷涂产生的抛丸粉尘、打磨粉尘以及有机废气等。
  切割粉尘拟采取集尘水槽捕集,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装置处理。汽车喷涂前的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就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喷漆废气经水旋器除去颗粒物后再经汽水分离+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烘干废气经四元体燃烧炉燃烧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各工序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经预测,各污染物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空气的颗粒物的贡献值很小,对周围环境的大气质量很小。
  项目设有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在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居民住宅楼、学校等敏感目标。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向当地规划部门报告,控制项目周围土地使用,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另外,开发区规划、招商等部门在该范围内引进其他企业时,不宜引入对环境较为敏感的企业,如食品加工企业、医药产品生产企业等。
  (2)废水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员工生活污水、喷漆漆雾处理废水等。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到随州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漆漆雾处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漆雾处理,不外排。
  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做好污水排放渠道的防渗措施,对场地地面采取硬化、绿化等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的污水入渗污染地下水。同时,建设单位加强环保管理,应及时发现污水发生非正常排放溢出地面情况,并立即采取收集措施。
  (4)声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为减少噪声污染,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音型,对各主要噪声源均设置基座减振措施,通过合理布局、减震隔音、距离衰减后,设备运行时厂界噪声达到标准限值要求,对外界声环境影响小,不会产生扰民影响。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固废包括废料、收集的焊接烟尘、收集的抛丸粉尘、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手套、废包装材料及办公生活垃圾等。
  废料、收集的焊接烟尘、收集的抛丸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漆渣、废活性炭、废机油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收集处置,禁止随意丢弃,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漆桶交油漆供应商回收再利用原用途;、废脱硫剂收集后由供货厂家统一回收;废抹布手套、办公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资源化回收利用后,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置。
  因此,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总量控制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外排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其废水总量指标将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范围内。
  项目废气总量申请指标建议量为:二氧化硫0.04t/a、氮氧化物0.187t/a,有机废气1.295t/a。
  六、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场址位于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涉及占用生态红线,本项目选址合理。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可行,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综合分析,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评价单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及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及期限及方式:
  (1)随州市环保局网站:
  (2)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对拟建工程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拟建工程选址持何种态度;
  (3)您认为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认为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何;
  (5)如果本项目各项目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公众认为拟建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6)公众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有怎么样的作用。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4、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工程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和反映: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传真:0724-2351332
  邮箱:jmhbs@vip.163.com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请您在公告发布后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上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程力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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