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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森联环保有限公司废旧蓄电池收集、储存项目第二次公开环境信息
  • 发布日期:2017-07-21
  •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废旧蓄电池收集、储存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森联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区望城岗村电子产业园1幢1楼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约1000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望城岗村电子产业园1幢1楼,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经装修改造,用于暂存废旧铅酸蓄电池,废铅酸蓄电池最大暂存量不超过30吨,贮存时间最长不超过60天,年周转能力最大不超过0.8万吨。废旧蓄电池在厂内中转后由太和县第一运输公司运送至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34122205,危废处置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HW49其他废物)进行处理,本项目不实施任何拆解及后续深加工活动。
  二、项目与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拟建址位于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主要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和销售,不涉及加工,符合随州市域总体规划及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
  三、建设地点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随州市嘉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距本项目较近,约460m,本次环境直接引用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与2016年7月11日至17日对《随州市嘉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铅酸电池收集储存项目》大气环境监测的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总体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SO2、NO2、PM10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评价标准。
  (2)声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
  (3)地表水环境
  评价区域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良好,府河2017年4、5月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
  (4)地下水环境
  随州市嘉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距本项目较近,约460m,本次环境直接引用随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与2016年7月11日对《随州市嘉鹏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铅酸电池收集储存项目》地下水环境监测的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5)土壤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拟建工程租赁现有厂房,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密闭改造及地面防渗处理,针对项目特点,需对废铅酸蓄电池暂存场所全部地面进行重点防渗。项目施工期很短,仅为10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扬尘、有机废气经洒水除尘、通风扩散之后影响很小;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区望城岗村电子产业园内现有化粪池处理;施工噪声不大,且影响较短,随施工结束而结束;施工过程产生的碎砖石等建筑垃圾可外运做回填材料,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给环卫部门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之后,短暂的施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因此,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电池破损导致电解液泄漏产生的硫酸雾,本项目暂存仓库设置微负压排气系统,收集后的硫酸雾经配套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22m排气筒排放,经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相关要求,对区域内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项目所在地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之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随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府河。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为风机、汽车及装卸噪声,噪声值为65-70dB(A),汽车进出厂时减速,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同时防止货物与地面或其他硬件碰撞,可以做到厂界噪声达标,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且项目地200米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5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清理地面产生废抹布0.07t/a、工作人员工作服及收到0.03t/a,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沉渣2.0t/a及破损去流出的小部分废液1.0t/a,先贮存在耐酸、耐腐蚀PV箱中,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不会对外界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
  (2)本项目不可避免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但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整改后比较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3)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在严格贯彻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环评单位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有关内容,公众同时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信息,期限为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
  环评单位:湖北景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25059  邮箱:zhwy2004@yeah.163.ne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2)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有何影响;(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4)拟建项目对环境产生哪些方面的不利影响,项目应采取何种环保防治措施;(5)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6)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湖北森联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华玲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  

湖北森联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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