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有关规定,我公司现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0兆瓦晶硅太阳能电池生产线项目建设
项目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经济开发区北外环路
建设单位:湖北华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湖北华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经济开发区北外环路建设年产200兆瓦晶硅太阳能电池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600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0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晶硅太阳能电池板200兆瓦。
现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征询有关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建设单位:湖北华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增赋
环评机构名称: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司;
联系人:胡工;
公司电话:0515-88288929;
电子邮箱:1987603913@qq.com;
公司地址: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国际软件园4#701室。
二、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是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限:自公布之日10天。
湖北华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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