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随州市钰丰矿业有限公司10000t/a重晶石矿开采加工项目(变更)”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随州市钰丰矿业有限公司10000t/a重晶石矿开采加工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何店镇谢店村一组
工程概况:随州市钰丰矿业有限公司原名为随州市九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何店镇,是一家以重晶石矿开采、加工的民营企业。
随州市钰丰矿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投资1580万元建设10000t/a重晶石矿开采、加工项目,其中建设5个采矿区、1个加工区。由于市场原因,建设单位在矿石开采过程中,将矿石开采能力扩大至30000t/a,利用4个采区进行矿石开采活动。同时由于区域发展建设,关停加工区生产,原矿石直接出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随州市钰丰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任主任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何店镇谢店村一组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黄石市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陈总 0714-3184211
地址: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光谷联合科技城14#楼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对建设项目进行系统的分析,对项目变更后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
2、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现状环境质量进行调查与评价。
3、预测及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学环境等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评价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5、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6、对有关的公众进行调查,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7、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随州市钰丰矿业有限公司10000t/a重晶石矿开采加工项目(变更)"建设项目的环保意见和看法。
2、征求公众对"随州市钰丰矿业有限公司10000t/a重晶石矿开采加工项目(变更)"建设项目关心的环境问题。
六、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环保工作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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