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我公司现就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专用汽车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
建设单位:湖北博利机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区经济开发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
二、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的。
三、建设地点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的日均值,SO2、NO2小时值均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VOCs浓度值能够满足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区域环境质量较好。
(2)地表水
根据《2015年湖北省环境质量状况》,厥水水质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水体水质要求,其水质状况较好。
(3)声环境
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四、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测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有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漆废气和食堂油烟等。焊接烟尘和打磨粉尘通过设置的高效集气罩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出,废气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喷漆废气经纤维棉+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应规模标准要求后,经排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和食堂含油废水,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曾都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床、攻钻床、铣床、空压机、锯床、砂轮打磨机等设备噪声。经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经过上述环保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等。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处理、资源化回收利用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食堂垃圾和废油渣交由具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存放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然后交由具有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五、公众参与
采用在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及发放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最后整理统计,进行归纳分析。调查表明,所有被调查者对本项目清楚或有所了解,所有被调查者对本项目表示支持。
六、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防护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在拟定地点实施。
七、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博利机电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闵家威0722-7025828
②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湖北天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2楼
联系人电话:彭工 027-87260259
电子邮箱:tthbgc@126.com
建设单位:湖北博利机电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湖北天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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