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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启动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1-22
  • 信息来源: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编辑: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 审核: 李发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近日,根据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及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实时发布数据,受外源输入和本地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自121日出现轻度及中度污染天气。1228时,上游河南、安徽相邻地区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为主。根据空气质量数值预报及气象预报综合分析,经与气象部门会商,近期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我市将持续中度甚至重度污染天气。为切实减少污染天气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影响,决定自12218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请各地各单位立即按本通知要求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涉气重点排污企业加强管控。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强对城区建筑扬尘管控措施的巡查、监管,尤其是加强对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现场监管,严格落实扬尘“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督促各建筑施工工地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保证抑尘设施正常运行。

三、城管部门加密城区道路洒水保洁频次,延长作业时间;严厉查处渣土车漏撒、城区露天焚烧、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

四、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会同气象部门做好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工作。

、气象部门加强气候变化情况监测,会同环保部门做好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工作。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自身职责,积极落实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应急管控期间,每天下午5点前将《应急日报表》报市环委会办公室。电话:3312658,邮箱:1143997575@qq.com。市环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对各地各相关部门落实管控情况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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