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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发布日期:2019-07-27
  •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近日,随州市修订并发布了《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原有应急预案相比,此次进一步增强了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规定应急响应启动时,市区范围内所有汽修企业停止喷涂作业。
  修订后的预案将适用区域扩大,原预案适用区域为随州城区(包括曾都区、随州高新区),修订后的预案适用于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预警分级进行了调整。原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分为四级:分别为IV级预警(蓝色)、Ⅲ级预警(黄色)、Ⅱ级预警(橙色)、Ⅰ级预警(红色)。修订后的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分为三级:分别为Ⅲ级预警(黄色)、Ⅱ级预警(橙色)、Ⅰ级预警(红色)。
  黄色预警(Ⅲ级预警):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黄色预警。橙色预警(Ⅱ级预警):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橙色预警。红色预警(Ⅰ级预警):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启动红色预警。
  同时,新预案对应急响应措施进行了细化和量化,使应急措施更加明确和更具操作性。如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时,原预案要求“提高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尽可能减少地面起尘”,新预案则对道路洒水和保洁频次进行了明确,要求道路洒水和保洁频次在Ⅲ级(黄色)预警时增加2次,Ⅱ级(橙色)预警增加4次,Ⅰ级(红色)预警增加6次。如原预案“禁止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农用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等在重点区域上路行驶”,新预案则明确禁止在中心城区上路行驶。此外,新修订《预案》增加了对汽修企业的管控,规定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时,市区范围内所有汽修企业停止喷涂作业。Ⅰ级(红色)预警时,全市范围内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开挖、渣土运输等施工作业。混凝土、砂浆搅拌站除供应抢险及特殊工业工程外,限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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