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健全环保“三体系” 构建生态大格局 ——我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小记
  • 发布日期:2023-11-14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罗皓月
  • 审核: 黄振忠

近年来,我市坚持生态立市,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构筑全面履责体系 强化“一盘棋”意识
    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促进全链条责任传导,形成“党委统揽、政府牵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
    2018年,随州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十二个环保专业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专委会主任,构筑起“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责任机制。今年,对其进行调整更新,助推各部门更好履职尽责。
    搭建污染防治攻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长江大保护等生态环境领域议事协调机构。制定出台《随州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随州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调研督导、分析研判,做到环境问题症结清、生态治理路数清。
    通过“4·22”地球日、“6·5”环境日、世界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样化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保的良好氛围。
    构建常态监管体系 强化“全方位”监督
    全市上下同频共振、合围发力,打造全防全控无死角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格局。
    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排污许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环境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和湖泊、农业农村等部门环保执法信息移交和反馈机制,推进“河长制”“林长制”与司法检察联动,深化生态环境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依法出重拳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推行“一封工作提示函”“一次帮扶体检”“一场守法普法培训”“一张有奖举报公告牌”的“四个一”工作法,不断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发挥典型案例震慑作用,今年筛选发布7批26个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其中某公司超标排放含镍重金属废水污染环境案,入选湖北省执法典型案例。
    健全目标考核体系 强化“精准化”考评
    科学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绿色政绩观”更好引领高质量发展。
    市委、市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及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将县(市、区)生态环保指标考核权重提升至22%以上。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把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两办”督查室、市纪委监委机关与市环委会办公室建立信息互通机制,跟进监督生态环保工作进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情况。通过定期督办、实地盯办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通报、问责等方法手段,有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