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发布日期:2023-01-04
  • 信息来源: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杨文明

1月3日,我市召开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会。市委常委、副市长黄继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通报了2022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以及近日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情况。2022年,我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6%,位列全省第4位,与2021年相比上升了2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位列全省第8位,与2021年相比上升了4位;重污染天气0天,我市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已历史性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会议指出,当前,受本地污染物积累和外部输入影响,我市出现持续性污染天气,再加上大气污染防治部分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等原因,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面临很大压力。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尤其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聚焦工作重点,坚决打赢重污染天气防治这场硬仗。各地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考核问责,通过科学施策、科技支撑、专家会商,提高治污减排的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发挥新闻宣传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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