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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森林公安局严打防火戒严区违法用火行为
  • 发布日期:2017-03-03
  • 信息来源:随县人民政府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近日,随县森林公安局及时查处两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的治安案件,行政拘留违法人员2名,有效抑制了野外用火违法行为的发生。
  违法人员熊某某、易谋谋分别于2月13日、2月15日在戒严区田里焚烧稻草秸秆,因拒不执行随县人民政府的戒严令,被随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查获。
  随县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对以上两名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随县森林公安局提醒大家,1月10日至4月30日为全县森林防火和野生植物保护戒严期,在全县范围内所有林地及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防火戒严,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野生植物保护戒严。同时该局也呼吁大家要提高防火意识,森林防火贵在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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