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2月14日城区禁鞭工作全面实施以来,按照市政府禁鞭工作的总体部署,市禁鞭办充分发挥禁鞭主导作用,超前谋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基本实现了门店“零储存”、禁区“零运销”、巡控“零燃放”、案件“零容忍”、宣传“零盲点”、履责“零缺位”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共收缴非法储存、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10200余箱(件),行政拘留8人,罚款处罚26人,禁鞭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领导重视,精心谋划,狠抓组织保障。按照市政府禁鞭工作部署,市禁鞭办主动作为,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全面落实组织保障,强势推进禁鞭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以及各办事处、社区的“一把手”领导都把禁鞭工作抓在手中,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督办落实。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各级禁鞭办迅速组建成立,各地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在全市形成了人人有担当、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召开专题会议。为全面落实市政府禁鞭工作精神,在禁鞭工作的敏感节点和时段,市禁鞭办多次组织召开禁鞭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领导挂帅,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落实力量,充分利用部门优势,认真履责,齐心协力,确保城区禁鞭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制定工作方案。除了出台禁鞭工作实施方案、宣传方案等常规纲领性文件外,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相继印发了《关于明确城区殡仪馆与公墓内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事宜的通告》、《关于奖励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等文件,对以往界定不清的殡仪馆公墓烟花爆竹燃放问题,明确了燃放区域、燃放种类、燃放时间和具体要求,对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人明确了奖励的量化标准;出台了对各办事处社区的具体考核办法,每月进行排名通报,每项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通报的问题立即办、马上办。
积极发动,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为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市禁鞭办借势发力,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禁鞭宣传。一是创新媒体宣传。积极与市委宣传部、电视台、电台、报社、电信公司等单位联系,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短信等宣传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在禁鞭区范围内的社区、单元楼栋张贴禁鞭标志,悬挂禁鞭标语,多措并举,点面结合,切实做到网络有动态、报纸有消息、街面楼栋有标语、微信微博有信息,营造了浓厚的禁鞭舆论氛围。二是登门入户宣传。各镇(办)、社区(村)充分发动党员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扎实开展“禁鞭”宣传教育活动,共入户签订禁鞭承诺书20万余份、张贴市政府“禁鞭决定”6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800余幅、制作禁鞭警示牌2000余块,出动宣传车6000余台次,基本实现了“禁鞭”宣传的全方位、零盲区,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宣传效果。三是警醒警示宣传。在随州日报等主流媒体的醒目位置,开辟专栏对违规行为、违规人员进行曝光;对查处的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通过电视访谈等形式对广大市民进行宣传教育,从而实现了“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四是奖励举报宣传。在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搜集群众举报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今年9月以来,针对城区涉鞭违规行为查处难、取证难的问题,市禁鞭办将举报奖励由每起100元增至300元,极大调动了群众参与禁鞭工作的热情,共接到群众举报6起,查处4起。
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确保整治实效。坚持打击与教育相结合,巡查与劝阻相结合,紧紧围绕清理、打击、巡查等重点工作,实行源头管控,确保禁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抓源头管控。联合公安、安监、城管、工商、供销等部门对城区内烟花爆竹销售、储存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城区内具备资质经营的烟花爆竹经营摊点实行转向经营或督导其搬迁至禁鞭区外经营点,对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收缴,并进行严厉处罚,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严格源头管控措施,全力堵塞安全漏洞。二是抓案件查处。加大对涉鞭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教育与打击相结合,实行重点整治,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三是抓信息预警。通过大半年的实践与推广,禁鞭区内各镇(办)、社区(村)都逐步建立并广泛运用了禁鞭信息预警工作机制,建立了对本辖区红白喜事、商户开业、工地开工等重点事件的走访排查台账,对发现的燃放烟花爆竹苗头问题,提早介入、主动劝阻、及时报告,最大限度的防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通过信息预警,及时劝阻、制止城区内婚丧嫁娶、庆生祝寿、楼盘封顶、乔迁新居、升学留学、开业庆典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12起,收缴烟花爆竹400余件,为城区居民营造了安宁祥和的社会环境。
健全机制,高位推进,立足长效管理。禁鞭工作涉及面广、系统性强,是一项长期工程。为鼓舞士气,激发广大干部参与禁鞭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市禁鞭办不断强化管理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巩固禁鞭成果,确保禁鞭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禁鞭工作纳入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实行“一票否决”。对禁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禁鞭工作力度不大、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单位年底不得评先,个人不得评优。二是建立常态通报机制。市禁鞭办每月编发通报,对各镇(办)、管委会禁鞭工作进行考评,严格执行“每月考评分数95分以下且月通报排名末位的镇(办)、管委会,由镇(办)、管委会主要领导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连续两个月排名末位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对镇(办)、管委会主职进行约谈;连续三个月排名末位的,镇(办)、管委会主要领导停止一切工作,专司禁鞭工作。”的相关规定,目前已有两个镇(办)主要领导就禁鞭工作作出书面检讨。三是建立部门会商联动机制。每月定期召集公安、安监、城管、工商、民政、供销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会商,定期互通情况、研究办法、提出对策、解决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击整治合力,确保禁鞭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建立倒查问责机制。由市纪委组织专人分成两个督查组对曾都区、高新区和市直部门的禁鞭工作进行督查督导,对7起禁鞭不力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进一步强化了责任,严明了纪律,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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