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四措并举”推动生态建设,保护碧水蓝天。
一是强化项目治理。加大“大气十条”、“水十条”及新《环保法》落实力度,开展重点流域环境整治、镇(场)集中式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石材开采行业综合整治;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确保秸秆禁烧率达到100%。
二是推进节能减排。加大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等治理,完成洪山镇、唐县镇、殷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均川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其它有条件的镇(场)逐步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减排任务。
三是强化饮水保护。保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镇(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改善。
四是实行管理创新。稳步实施生态红线及排污权交易制度,推行涉重企业、石油和化工等高风险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强制责任保险投保制度,合力推动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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