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曾都区采取多项举措,实施全面禁烧农作物秸秆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提高禁烧知晓率。通过召开会议、出动宣传车、张贴通告、悬挂标语、印发资料等方式,大张旗鼓宣传禁烧秸秆有关政策规定和焚烧处罚措施,做到家喻户晓。组织干部进村入户,逐村逐组签订禁烧责任书,逐户签订禁烧承诺书。
二是科学利用,提高还田普及率。彻底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现象的根本途径在于综合利用,该区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减轻禁烧阻力和压力。农机部门严格落实收获机械准入制度,对未安装秸秆粉碎装置的,不发放《跨区作业证》,严禁下地作业。收割阶段专人监督收割机手,督促及时清运、秸秆还田。农业部门大力推广秸秆食用菌生产。生态能源部门加大沼气建设力度,增加秸秆利用数量。
三是强化责任,提高禁烧覆盖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督查专班。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关键时期及时会商。与各镇办、有关部门签定禁烧责任书,把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各地行政“一把手”是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包村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以国道、省道、景区道路、交通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为重点,按照“村干部包片蹲守、镇领导包村巡查、驻村工作队参与负责、区政府巡回督查”的方法,开展全天候、全覆盖、高频率巡查,切实做到严防死守、盯紧看牢。
四是严明奖罚,提高焚烧查处率。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各类顶风焚烧行为,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重点查处焚烧“第一把火”的和顶风焚烧的。将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纳入环保目标综合考核内容,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对禁烧工作组织不力,辖区禁烧范围内发生大面积、多数量焚烧现象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实行经济处罚,并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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