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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多措并举夯实禁鞭工作基础
  • 发布日期:2016-03-18
  • 信息来源:市供销社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随州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随政发[2016]1号)、《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随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随禁鞭组发[2016]1号)精神,市供销社多措并举,全面落实禁鞭工作任务。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禁鞭意识。自元月20日全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会议后,市供销社及时组织召开了禁鞭工作动员大会,按照要求成立了禁鞭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禁鞭工作。先后印发了《市供销社关于成立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供销社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和《市供销社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批发销售和回购工作的紧急通知》,并与3个单位签订了《禁鞭工作目标责任书》,向15名机关干部职工发放《禁鞭工作告知书》和签订《禁鞭工作承诺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尽职尽责。结合此次禁鞭工作中供销社的任务,重点对烟花爆竹批发和销售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宣传和教育,积极引导他们从经营业务上转型。同时要求全系统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包括批发仓库、委批站和经营网点)不准向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发和销售各类烟花爆竹;对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和销售的各类烟花爆竹要建立台账,以便备查;对本系统、本单位已批发到禁鞭区的烟花爆竹且有标志标识的,按原价予以回购;对非本系统正规渠道的烟花爆竹,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按批发价的30%予以收购;对非正规渠道或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配合执法部门予以没收和销毁,切实从销售源头进行围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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