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公开征集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线索 最高悬赏十万元
  • 发布日期:2020-08-04
  • 信息来源:
  • 编辑:许静
  • 审核: 杨文明

近年来,随着P2P平台的爆雷、众多投资理财类公司的倒闭,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造成投资人损失惨重、血本无归、倾家荡产,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加大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市公安局公开悬赏,在全市范围内征集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线索,最高奖励达十万元。
  据了解,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主要为:以投资养老产业、健康管理、保健食品为幌子的;以私募入股、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合伙办企业、炒外汇、期货交易为幌子的;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城等为幌子的;以扶贫、慈善为幌子的;投资理财类公司,以高息高利为诱惑,对外发传单、送礼品、开讲座、组织考察旅游为幌子的,以及以其他形式或方法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
  凡在我市范围内发生的法人、其他组织、公司或者个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有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帮助,或为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产品、服务作虚假宣传等行为。举报人举报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视情形,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100000元不等。
  具体奖励标准为: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甄别筛选采用,并对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开展初步调查的,即给予举报人2000元的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认定为行政违法的,自行政处罚后,给予举报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的,自立案侦查后,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且法院最终认定的涉案资金在1亿元以上或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自刑事判决生效后,根据实际情况,再次给予举报人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奖励。
  欢迎广大市民踊跃检举揭发非法集资的违法犯罪线索,市公安局将对检举揭发人员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警方特别提醒,非法集资案件中的集资行为人、代理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能够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全部清退所吸收资金或违法所得,及时消除社会影响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通告发布前被羁押的,凡能全部清退所吸收资金或违法所得的,可以依法变更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并依法从轻处罚。对既不投案自首,又不坦白问题,也不清退涉案资金的人员,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随州市公安局(0722-110、0722-3592066),随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0722—3592539),广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13886866117),曾都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0722-3063048),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0722-359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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