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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法院多管齐下维护农商行债权
  • 发布日期:2018-12-04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许静
  • 审核: 黄振忠

  近日,随县法院向随县农商银行汇去了关于杨某案件53.76万元执行款,依法偿还其部分涉案贷款本息,这标志着随县法院在杨某拖欠农商行贷款案件的执行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杨某于2015年6月以其夫妻共有商铺和担保人胡某、杨某某的商铺及住房作为抵押,在随县农商行贷款200万元,定于2016年3月偿还。贷款到期后,经随县农商行多次催收,杨某均以外欠款未收回或拟通过出售房产偿还贷款而进行赖账,久拖不还。当得知杨某因故离婚后,考虑到其抵押房产为夫妻共有,为保全信贷资产,随县农商行将杨某及担保人起诉至随县法院,随县法院在受理后迅速依法查封抵押房产。随后,随县法院根据农商行的强制执行申请,迅速行动、有力执行,迫于法律的威慑,担保人胡某、杨某某积极督促杨某偿还贷款,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筹款56万元用于偿还部分贷款本金及支付诉讼费用。
  在执行中,随县法院拟通过拍卖杨某抵押的三处商铺用于偿还剩余贷款,依法维护农商行债权安全。为确保房产尽快拍卖变现,随县法院还加大了网络司法拍卖力度,将三处商铺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示,扩大受众范围,以提高竞拍的知晓率、参与率、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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