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市民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5-10
  • 信息来源: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 黄振忠

为保障随州中燃公司所管辖范围内的天然气管网及其设施安全运行,减少天然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抢险及时有效,提高广大市民公共安全意识和报告天然气泄漏、设施事故(隐患)信息的积极性和及时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随州市燃气管理办公室联合随州中燃公司特向社会发布对举报天然气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市民进行奖励的公告。

一、奖励对象:

随州市全体市民(非随州中燃公司员工及家属)

二、报警范围:

凡涉及天然气室外管道、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泄漏、事故、安全隐患的相关信息。(注:奖励发现以上问题的第一报警人员)

三、奖励标准:

1.以下报告情况属实的,奖励500元现金。

(1)发现通讯、电力电缆沟、下水道或井内有天然气溢出,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和危害性较大的。

(2)因自然灾害造成天然气管道断裂引起天然气泄漏的。

(3)报告并提供人为破坏、盗窃天然气管道、燃气设施或偷盗天然气的。经核实偷气属实,奖励举报人偷气款的10%。

(4)发现公共场所或人口密集场所埋地管道有天然气泄漏,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影响的。

(5)在处理重大燃气事故中提供重要线索、协助查清事故者,经核实后视情节奖励200-800元。

(6)报警人需通过抢修电话:0722-3583977或客服热线95007举报方可有效。客服热线人员接到举报电话(或举报人)的同时需留下举报人姓名、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在十分钟内通知运营部以便核实查证和建档留存,举报事件经调查取证核实后予以公开奖励。随州市中燃公司接报受理工作人员应如实详细记录备档。

2.以下报告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现金。

(1)因施工造成天然气泄漏的(责任单位人员不在奖励范围内)。

(2)因自然灾害(洪水、滑坡、地质沉降)危及天然气设施损毁的。

(3)发现埋地管道或公共场所所有天然气泄漏或其他重大违章等隐患的。

(4)举报楼道内燃气主管漏气,外挂管漏气、住宅楼外引入管漏气的(地下燃气管道)。

(5)举报燃气阀门等燃气设施漏气,第三人将燃气管道及其设施外力损坏漏气的。

3.以下报告情况属实的,奖励50-100元现金。

(1)天然气调压箱(柜)和室外引入管道漏气的。

(2)在天然气设施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对燃气设施造成严重损失的。

(3)报告特殊用气场所内天然气管道漏气的(特殊用气场所单位人员不在奖励范围内)。

(4)举报私装燃气管道设施及私自改管、破坏燃气设施核实证据确凿的。

四、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解释权归随州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随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随州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随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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