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重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10-25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应急管理局
  • 审核: 杨文明

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

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重点工作的通知

县、市、区安委会,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依据《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集中攻坚方案》(鄂安〔20218文件要求,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对照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根据本地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危化品安全生产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整治,紧盯涉爆装置及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基础弱企业,聚焦系统问题,紧盯本质安全水平不高、从业人员能力不足、风险排查欠缺、管控能力低下等突出问题,开重方出重拳,全面消除重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重点工作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随州市青春化工工业园、广水市化工园区要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建设水平和管理档次,依规编制安全发展规划,完成省委省政府督查中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组织专家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完成本地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将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和评估分级情况报省应急管理厅备案

(二)完善一企一策相关档案资料。按照三年行动要求,督促指导企业按照工艺全流程、生产全过程、设备全周期、管理全要素全方位排查风险,逐岗逐点查找风险点和危险源,判定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明确管控责任人。结合之前下发的三年行动2020年度任务清单,督促企业将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整改情况纳入一企一策档案管理,同时将安全组织机构、风险管控手段、隐患排查资料一并纳入管理体系。

(三)深入推动12345安全管理模式。按照319日省安委会召开的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会议要求,根据其他市州试点经验,深入推行“12345”安全管理模式。“12345”安全管理模式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的有效手段。即一个企业优化“1"个管理体系,提倡以标准化为主,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体系中的要素融入到标准化体系中,优化一个体系并确保运行。“2”是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压实“3”类人员责任,主要包括实际控制人在内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普通岗位员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要以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为契机,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核心关键,以核心关键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行全员“4”知卡,让一线岗位员工入脑入心。全力推行“5”项安全管理措施,一是非常规作业清单管理法;二是隐患整改朔源,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清单,分析反复检查出现的隐患、重大隐患,在整改这些隐患时开展溯源分析,通过溯源整改,从根子上消除隐患;三是岗前风险预知KYT;四是特殊作业全程录像备查;五是设备健康档案管理。

(四)装卸环节和特殊作业安全管控。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在全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2142号)要求,督促企业实施特殊作业审核、审批、检测、风险分析、施工、验收全过程安全管理,对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全过程进行视频录像,视频录像由企业保存三个月备查。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对企业开展检查时必须对特殊作业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企业在作业过程中不开票证、无监护人员、未开展风险分析辨识、未安排过程监护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并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督促危化品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危化品充装和卸载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严查运输车辆的有效证件,切实做好车辆出入安全检查,人员出入安全提醒。

(五)化工安全仪表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各地要督促企业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场所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投用情况,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对于操作人员不能熟练掌握系统使用的,必须组织专门培训,确保具备紧急情况下的处置能力。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未取得安全审查批复的在建和已建成、超期试生产或者安全审查手续不全等问题,开展重点整顿,确保企业合法合规性和本质安全。

(六)排查涉爆装置内人员密集场所和作业人员数量。继续深入排查涉及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立即撤出人员,停止使用严格控制危险生产区域作业人员,在单个生产装置区域内的同一时间作业人数不得超过3

(七)精细化工反应评估工作。高新区应急管理局督促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按要求完成反应风险评估,未完成的一律不得生产。11月底前,将精细化工反应评估开展情况台账报市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深刻吸取十堰“6.13”燃气爆炸和近期发生的多起受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提高政治站位,杜绝麻痹松懈,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一线督导,切实加强对危化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结合三年行动,做到重点工作项目清单化管理,工作专班化运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区要按照省安委会要求,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人,加快推进重点工作,按照省厅要求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联系人:加梦洋,联系方式:0722-3590005。报送任务如下:20211120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整改、违法、处罚清单(见附件);202211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三)加强督办检查。各地要采取明察暗访、媒体曝光等方式强化督导,对重点工推进慢、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或者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过通报、约谈、督办、曝光等措施予以警示处理。对因重点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隐患排查、整改、违法、处罚清单

2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

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916


附件1

隐患排查、整改、违法、处罚清单

时间:

序号

单位名称

隐患主要内容

整改要求

隐患形成原因

整改验收

时间

验收情况

违法处罚情况

1

XXX销售(批发)有限公司

1、经询问企业有585名职工,现场配备持证的专职消防员3人。
2、企业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未标明相关责任人联系电话

3、安全管理制度中未明确带班领导责任和任务分工,
4、未提供消防设施等安全设施检维修记录和检维修方案
5、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巡检方案,巡检记录不全

一、1-3项于2020924日整改完成

二、4-5项立即整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不够,未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析

2、现场操作人员安全意识不足

3、安全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制度未建立

2020

924

11-4项整改到位。

2、第5项未整改完成

第五项未及时整改到位,依据《安全生产》依法纳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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