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7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莹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詹君健同志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刘莹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詹君健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方义斌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魏新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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