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重要工作事项报告要求,对照《湖北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鄂环委〔2023〕2号)、《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利系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随州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水利函〔2022〕5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利系统工作实际,2024年水利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情况如下:
一、全力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一)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针对思想认识还不到位问题,对照整改要求,根据《市环委会关于印发〈随州市委和市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随环委〔2020〕2号),在网站上公开水利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并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上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问题,印发《关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专项行动,督促市直项目法人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管理,收集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上牌、尾气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对不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清退出场。
(二)推进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针对“序号2”河长制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压实各级河长巡河责任,印发巡河通报,向县(市、区)交办暗访发现问题清单12份,印发巡河提醒函31份,多措并举督促各级河长巡河解决实际问题。组织2023年度河湖长制考核。印发巡河工作提示4份,压实县镇村三级河长的巡河履职责任。该问题于12月初通过市级验收并上报市级验收报告。
针对“序号8”采砂规划编制问题,召开2024年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座谈会,各地编制采砂规划按要求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督导随县水利和湖泊局将㵐水厉山国家、省控水质监测断面设置为禁采区,随州高新区将可能影响漂水河大桥、府河随应桥等国家、省控水质监测断面周边的砂站关停。该问题于12月初通过市级验收并上报市级验收报告。
针对“序号25”河道采砂监管不力问题,督导随州华盛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停止在漂水河大桥上游段采砂行为、随县天诚建材有限公司拆除便道、随县黄波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拆除河道内洗砂设备;制定《随州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和河道采砂管理质量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执法车辆900台次,清查采砂船舶5艘、巡查河道3500余公里。该问题于12月初通过市级验收并上报市级验收报告。
针对“序号26”围堰整治问题,按照《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矮围专项整治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清理整治了长岭新庵村、魏店岗等地的63处非法矮围,督促广水市对保护区内不属于非法围堰的情况进行了再次核查。该问题于11月底组织自行验收并向市级验收牵头单位报送了市级验收申请单。
针对“序号28”水资源管理问题,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多次进行检查督导,完成标准化建设名录中32家取水户标准化建设工作;对即将到期的5家取水户下达到期续办取水许可的提醒函,对2家取水事项变更和延续的取水户采取上门服务,提高取水许可日常监管水平;定期对重点控制断面泄放水量进行统计上报,强化预警预报措施落实,不断加强重要断面生态流量泄放监管。该问题于12月初通过市级验收并上报市级验收报告。
二、强化水资源保护与管理
(一)不断提升水资源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一是全力推进取用水管理标准化建设。积极向上请示沟通。先后4次向省水利厅水资源处领导汇报工作,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基层水管单位和取用水企业多次面对面请教,详细了解取用水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与技术规范,取得较好效果。全力推进工作落实。我局多次到市直和各县市区进行检查督导,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标准化建设,下发标准化建设通知督导县市区推进落实,按照省水利厅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标准化建设名录中32家取水户资料上传工作,并在全省率先完成反馈问题整改,为我市取用水管理奠定扎实基础。二是抓好取水监测计量监测体系建设。2024年争取中央发展补助资金34万元,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加强指导督办,完成新建在线6处、修复30处监测计量设施。三是严格取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日常监管。规范取水许可批复程序,将取水许可新发、取水许可变更、取水许可延续、取水许可核发等事项纳入网上申报审核内容,确保取水许可事项规范有序。对即将到期的5家取水户下达到期续办取水许可的提醒函,对2家取水事项变更和延续的取水户采取上门服务,面对面讲解取水政策和办理要求,方便取用水户取水。四是严格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规范用水统计系统填报工作,督促县市区将新审批取水户录入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名录库,2024年新审批取水户已全部录入系统并进行规范填报。委托市水文局定期对取水户系统填报质量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填报质量,并提前对用水总量进行预测研判,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取用水户进行线上培训。高标准做好迎接水利部2024年度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数据抽查工作,督导曾都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随州市水务集团城市供水公司、随县西游记漂流公司两个取用水户按要求上报相关抽查资料。五是积极推进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工作。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组织县市区积极开展取水口比对和计量设施档案建设,全市共完成1563处取水口比对和396处计量档案建设任务。
(二)严格落实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证率。一是开展重点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状况排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重点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状况排查工作,组织对流域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干流和重点河湖干流上已建的大中型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将其泄放基本信息录入系统,进行在线监管。二是严格落实地下水监管。根据202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我市下发各县市区地下水管控指标,建立取水工程项目台账,严格地下水取水审批,严防超计划取用地下水。加强地下水取水计量设施建设,所有地下水取水工程都必须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强化地下水用水统计直报,将地下水取水工程项目全部录入用水统计直报系统,重点落实地下水取用水水量网上填报并加强监督管理。三是加强重要断面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定期对重点控制断面泄放水量进行统计上报,强化预警预报措施落实,根据省水利厅通知,先后排查狮河马家贩断面和府澴河隔蒲潭断面下泄水量预警情况,经查,我市境内泄放水量均达到要求;落实断面生态水量响应措施,达到生态水量保障目标。今年以来,我市大中型水库共向下游河道泄放生态补水量36525万立方米,重点控制断面生态泄放保障率达标率100%。
(三)深入推进节约用水高效利用。一是抓好计划用水管理。制定《随州市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2024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协同完成全市节约用水工作任务。下达市管年度用水计划,全面开展万方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计划用水全覆盖管理,核定下达479家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并实行台账管理。二是开展节水监督检查工作。动态调整市级13个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按照2023-2024年度节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等各类用水户开展计划用水、定额管理等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三是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联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的通知》,按要求摸清节水器具现状底数,制定工作计划。四是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节水中国行”活动,3月22日,联合悬挂横幅6副、摆设展板45余块、设咨询台5处、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发放节水环保袋900余个,向市民讲解节水的重要性和家庭节水小知识。扎实推进节水宣传活动。节水进社区,联合曾都区铁树社区举办“珍惜点滴、节约用水”宣讲活动;节水进农村,组织驻村志愿者在随县殷店镇雄峰村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节水进企业,向3家企业发放宣传手册,并推动积极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进校园,在随州市胜利学校联合举办“节能、节水、节粮、垃圾分类、学生营养日”集中宣传启动仪式。今年以来,在水利部、中国水利、省水利厅网站等媒体刊登10余篇文新闻稿,宣传我市节水成效。
三、持续推进河湖长制
(一)积极服务河长巡河履职。一是服务市级河长巡河巡河履职。加强与市委办及河长联系单位的沟通,确保市级河长履职达标。截至目前共向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发送巡河提醒函及巡河工作提示31份,市级河长及联系单位巡河184次,督导解决问题92个,市级河长出征率达100%。做好府澴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服务工作,协调市领导参加了5月11日府澴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二是通过印发工作提示、情况通报等形式,督导县级河长及联系单位巡河履责。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巡河745次,解决问题546个。三是服务河长抓好涉水问题整改。印发《关于督促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涉水问题整改工作的提示函》及季度巡河工作提示,提示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各县(市、区)河湖长办关注水环境、水生态等问题,并根据市领导批示就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电打鱼整治工作印发工作提示,助力做好涉水相关工作。
(二)河库“清四乱”成效明显。河湖库“清四乱”工作为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重点。我市高度重视河库“清四乱”工作。一是印发了《随州市纵深推进河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各地各单位责任。二是持续开展常态化“四乱”问题暗访巡查,每季度向各县(市、区)河长办交办暗访发现问题清单,截至目前共交办“四乱”暗访发现问题清单12份,督办解决“四乱”问题142个。三是结合河道治理项目,破解历史遗留“四乱”难题。如随县结合游河草店镇区段治理拆除了历史遗留的侵占河流岸线的小型制衣厂、废品收购站问题。全市结合河道治理共清理整治遗留“四乱”问题5个。
(三)幸福河湖创建取得新进展。2024年我市着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在2023年随县游河、广水市浉河幸福河湖试点创建工作通过淮委验收,试点经验作为典型案例向淮河流域5省推介后,今年广水市浆溪店河被省河湖长办授予“省级幸福河湖”称号。
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一)扎实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一是抓好农村饮水工程提标升级。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随州高新区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4725万元,新建水厂主体工程完工并试通水、管网铺设39公里;曾都区全域农村供水规划政府已审批,曾都区补短板工程完成投资1038万元,新建揭家拢水厂并铺设供水管网17公里;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完成投资33800万元,黑龙口水厂完工并试通水,大洪山水厂主体工程完工并试通水,管网铺设166公里;广水市农村供水提档升级项目完成投资3000万元,管网铺设140公里。二是推进维修养护项目落实。组织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2024年度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对其实行进度管控制度,落实107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任务,覆盖服务人口44万人,解决水质存在问题的工程46处,有效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质效。三是推进水质提升专项行动。从“强化水源保护、改善水源水质、完善净化消毒、加强检测监测”等4个方面,全市完成总投资1.79亿落实43处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1处水源保护项目、3处管网延伸、7处净化设施和6处消毒设施配备、14处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完善,推动水质达标率稳步提升。
(二)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一是强化工程标准化管理。按照“2025年底前农村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全覆盖、2030年底前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全覆盖”的规划路径,完成16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成果,组织县市区开展6处千人工程标准化评价工作,提高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二是高标准推进农村供水县域标准化建设。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广水市被纳入全省第一批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名录并通过水利部长江委审核,起到了示范引领带头作用。三是大力推进乡镇供水体制改革。随县和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多措并举顺利完成31座水厂改制任务,随县根据印发的《随县镇级自来水厂资产转让(收购)方案的通知》,市水务集团对接手的水厂加强管理,组建管理团队与维修团队,水厂面貌有了明显改观,并对12座集体水厂进行了提标升级改造,随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四是强化工程运行管护。动态更新千人以上工程落实“三个责任”,及时调整明确政府主体、部门监管、供水单位运维三类责任人员。更新通市、县两级监督电话,及时回应化解群众诉求。对全市集中式供水工程进行全面摸排,并针对重点工程和薄弱环节开展季度督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坚决防范规模性、系统性、碰底线的饮水安全风险。
五、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一)突出抓好水保重点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广水市聂店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投资450万元,治理面积14.13km2。目前已完成治理面积14.13km2,已完成投资4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二)突出抓好全口径治理任务分解。2024年省下达我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49.01km2,生态清洁小流域1条,其中曾都区6.646km2,广水市20.696km2,随县25.984km2。任务以市政府文件上报中,目前已完成任务的108.8%。
(三)突出抓好图斑核查。省第一批图斑64 个,问题图斑31个;省第二批图斑14个,问题图斑1个;水利部图斑18个,问题图斑9个。问题图斑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预计12月31号前全部完成图斑治理。
(四)突出抓好水保监督检查。对市直3个在建水保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下达了整改意见,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抓好行政审批工作。全面落实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制,截至12月25日,共办理行政审批29件,其中防洪影响评价5件,取水许可2件,水土保持2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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