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财政局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 发布日期:2020-08-12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财政局
  • 审核: 罗皓月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年度工作计划,现将开展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目的: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规范经济秩序,遏制会计造假,维护财经纪律,服务宏观调控,保护公众利益。

二、检查时间:从2020年8月份开始,至2020年10月中旬结束。

三、检查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大政策和财税体制改革,选择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切实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为确保《资产评估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开展随机抽查。

(一)被检查单位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情况,主要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依法设置会计账薄及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固定资产管理及核算情况。会计人员是否符合任职资格情况,会计档案的管理使用情况,单位负责人履行(会计法》赋予职责情况。

(二)被检查单位有无私设“小金库”及其他违法违纪现象。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账外设账和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成者其他公款情况。

(三)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财务票据,违规发放津补贴及“三公"经费情况。

(四)被查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内部管理、设立条件等。

(五)被检查单位名单

随州市白云湖水利工程管理局、随州市先觉庙水库工程管理局、随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随州市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湖北佰盛会计师事务所。

各县、市、区组织检查的单位和其他有关情况将分别在当地进行公示。

(六)检查方式

采取上下联动,就地检查和询问、走访、函证等调查方式。

欢迎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举报或提供线索,举报电话:0722-3596992,来信来询地址:随州市财政局,邮编:441300。

(七)处理、处罚

检查终结,由检查组将检查报告及处理处罚建议报市财政局审查,对有违规问题,就地下发处理处罚决定。对不属于财政管理职责内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交办法》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020年8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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