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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三项制度推进审计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2016-10-09
  •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黄振忠

  市审计局坚持“狠抓教育,注重预防,强化监督”的方针,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积极推行审计阳光公开。 

  一是实行审计公开工作制度。坚持实行审计公示制度、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反馈制度、审计回访制度,规范审计执法公开、目标管理、审计过错责任追究、重大事项集体审议等制度,将审计公开融入各项具体工作中,确保审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二是制订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制订了廉政风险点管控制度,完善了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点管控机制,并实施了制度上墙、入心、常抓不懈。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审计署新制定的“二十不准”规定,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审前有教育,审中有提醒,审后有回访,把廉政教育贯穿于审计全过程。 

  三是实行审计问责工作制度。成立审计结果整改督查落实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报告、跟踪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增强审计结果公开透明度;进一步落实审计结果利用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审计问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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