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先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综合协办单位(市人社局)的意见一并答复如下:
您对我市职业病防治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调查和分析客观真实,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建议十分中肯,我委照单全纳。感谢您对随州职业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注职业健康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孙春兰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国务院46次会议常务会议精神,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职健发〔2019〕46号)、《湖北省尘肺病防治攻坚方案》(鄂卫发〔2019〕11号)和《随州市尘肺病防治攻坚方案》(随卫发〔2019〕10号)的要求,随州市成立了以市长克克为组长、副市长郑晓峰为副组长、市卫生健康委、发改委等22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职业健康基本情况调查。目前随州市已摸排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并建立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的企业共175家,其中有矿山企业6家、水泥企业3家、冶金企业2家、建材企业116家,制造企业40家,其他8家;二是加强尘肺病患者信息调查和职工健康检查。我委协调配合同级公安、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逐一核实更正,补充完善2019年底以前我市报告(诊断)在册的143名尘肺病人档案信息,建立全市职业性尘肺病人随访调查电子档案。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接尘劳动者共5336人,其中按照体检周期进行了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有3315人,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为62.1%;三是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依法监测。目前我市已进行粉尘危害申报的用人单位共138家,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开展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的共109家;四是开展了水泥企业专项执法行动。我市3家水泥企业经执法整改治理后水泥粉尘浓度情况有很大改善,其中1家水泥企业包装岗位粉尘浓度符合接触限值要求(其中粉磨站1家),1家水泥企业装车岗位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中粉磨站1家),1家水泥企业粉尘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五是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的影响,我委利用疫情防控时机,加强《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对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956家、商贸服务单位459家、事业单位506家进行了现场疫情防控和职业病预防的督导、宣传,确保了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六是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目前我市用人单位负责人培训率为95%,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为90%,接尘劳动者培训率为85%,通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活动,旨在控制职业病发病率,普及了职业病防治法,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使了各企业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义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一是加大力度积极争取职业健康财政投入和人才配备;二是加强职业健康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法,加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改善工艺,配齐劳保用品,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处罚;三是将积极探索职业健康培训新模式,分层、分级、分类对管理执法人员、技术人员、企业职业健康主管人员等开展培训;四是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强调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是自我保护的观念,增强企业职业病防治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强对劳动者的宣传,加强职业危害的宣传,加强劳动者自我保护的主动性和合法性;五是对您的建议“抓机制、通堵点,抓培训、强队伍,抓台账、强监管,抓重点、强指导,抓宣传、强认识”抓好落实落地落细工作,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作用,加强职业病联防联治,降低职业病发病率,维护好职业病患者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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