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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对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8001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08-21 00:00
  •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 编辑:admin
  • 审核: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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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政协团结联谊委员会各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旅游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您的提案非常客观地反映了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对促进我市旅游产业的发展壮大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为切实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扶持力度,我们正在着手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推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特色增长极建设。目前,经与文体局多轮对接,已草拟《随州市特色产业增长极建设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实施方案拟通过构建文化旅游发展大格局、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拓展旅游市场、推进产业要素配套、强化组织保障等措施,逐步把随州市建成旅游吸引物广泛覆盖、区域文化旅游形象突出、旅游设施服务完备、旅游业态丰富多元、产业拉动效益明显、游客居民幸福感强的全域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该方案将于近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实施。
  二、提请重新组建市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为切实加强对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我局已提请市政府重新组建由市长挂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市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建立政府主导、统筹各方的组织架构和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的统筹、推进的职能。鉴于机构改革,旅游与文化部门将合并,旅游局改组为旅游委已不具有可行性,新机构、新职能待机构改革后确定。
  三、加大地接旅游奖励。目前我局在借鉴外地旅游地接奖励经验基础上,已草拟《随州市地接旅游奖励政策》,待市政府审批后予以执行。政策在扩展旅游客源的同时,着力延长游客逗留时间,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重点奖励随州品质游,以二日游、三日游奖励为主。同时,为促进生态文化旅游特色产业增长极建设,我局正在草拟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包含旅游品牌创建、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优化旅游用地机制、设立产业基金等,待拟稿完成后报市政府审批。
  四、建议市政府出台随州旅游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目前我市尚未出台专项旅游招商引资政策,在旅游产业招商引资中,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随政办发〔2017〕49号)文件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各类项目,优先申报国家、省、市各类项目引导资金”和 “对重大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电子商务等项目政策实行一事一议”的政策优惠。为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随州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重要支柱产业,鼓励和引导投资者在随州市新建旅游产业项目,我局在《随州市特色产业增长极建设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中,提出“对列入省、市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年度纳税50万元以上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并积极争取市政府出台《随州市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实施办法》,从土地、财税、规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力促旅游招商引资,加快推进我市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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