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随州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是人民群众提高生活水平,改善生活条件的迫切需要,是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
提出今年要在全市范围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住建局会同县市区政府,对全市范围内2000年以前建设的小区进行摸排,共摸排了123个小区,其中曾都区109个、广水市14个,今年将启动9个老旧小区的改造试点工作。对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的提案办理工作,市政府明确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林常伦领办,市住建局主办。市住建局迅速行动,实行领导包保、专人专班承办,牵头组织既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相关政策出台,推进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一、推进电梯加装进程。2017年9月,原市城乡规划局提出在满足六个方面的条件下,可为老旧小区住宅楼加装电梯,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截至目前,该局已协调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委为我市老旧小区住宅楼加装电梯40余部,极大地改善了老旧小区住宅楼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
二、加快政策出台步伐。从2016年开始,市政府就将出台我市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相关规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016年11月8日,《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讨论,但由于种种原因,该文件未予印发。今年元月,市政府又将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文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市住建局牵头在原稿基础上,借鉴武汉、十堰、襄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做法和经验,再次组织修改完善,重新修改完善了实施范围、办理条件、申请的程序、资金来源等。1月24日,市政府批转各相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4月3日,市司法局出具了审查意见书,提出了修改意见,并要求重新公示。4月10日—28日,随州市政府网站公示了《随州市城市集中建设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公示期满,未收到社会反馈修改意见。5月22日,市住建局将《随州市城市集中建设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报市政府审核。由于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市政府要求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完善。目前,正在就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设置受理窗口、审批环节的优化上再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待修改成熟,将及时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力争在年内出台。
三、争取财政资金补贴。据了解,湖北省内十堰市目前对增设电梯的项目,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按照每部电梯10万元的标准定额补助。我市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市政府已明确目前暂不考虑我市增设电梯财政资金补贴,但对纳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的小区加装电梯,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
四、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将办理电梯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记全部纳入窗口集中办理,实行一次性告知,将办理使用登记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暂停收取检验服务性收费。严格电梯安装单位资质管理,强化电梯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督促落实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装过程电梯土建工程质量,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通12365投诉举报热线,畅通群众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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