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第21号建议主办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时间:2023-06-06 15:36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财政局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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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

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

刘先钊代表:

您提出的非义务教育教师的绩效工资应与义务教育执行同一标准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教育优先,切实履行财政职能职责,强化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非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同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同等重要,在近年宏观经济下行、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坚持将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生均公用经费、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非义务教育财政支出达75201万元,比2021年增加1786万元,增长2.43%

二、2022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后实行单列考核性绩效工资,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单列考核性绩效工资财政保障水平正在逐步提高,其中,市直在职教师每人由1万元/年提高到1.5万元/年,曾都区由1.2万元/年提高到5.05万元/年,随县由1.2万元/年提高到3万元/年,广水市由1万元/年提高到2万元/年,不断改善教师工资待遇。

三、对于您提出“将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绩效工资纳入财政统一预算,并执行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相同的标准”的建议,高中作为非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曾都区和随县已拉平高中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财政保障水平。广水市因财力有限尚未拉平,广水市政府答复后期将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情况和地方财力状况,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保障水平。按照财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市财政局已将此建议反馈给广水市财政局,督促广水市财政部门继续优化财政教育资金支出结构,依规落实教育支出责任,保障高中教师工资待遇,为全面实现高中教育特色健康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四、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为国家“双减“政策规定内容,高中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暂无政策支持,如上级政策变化,随州市将严格按政策落实。

由于各县市区实际情况不同及财力差异,对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财政保障水平还未达到全部需求。但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财力的增强,财政保障水平将会逐年提高,以保障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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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姓名  钦传标        联系电话 0722-3596966

经办人姓名  张 玲         联系电话 0722-3596935

邮政编码  4413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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