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09-20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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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审核: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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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益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全市推广使用可降解材料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塑料污染治理会议及文件精神,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强化监管执法力度,有力推动全市塑料污染治理有序开展。

一、强化政策引领指导。注重规划引领,将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内容纳入“十四五”规划范围,进一步明确塑料污染治理内容方向。同时,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制定印发《随州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确定“十四五”期间塑料污治理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具体实施路径,并细化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标准。

二、强化政策资金支持。近年来,我委抢抓国家、省政策机遇,重点围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碳、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等领域,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截至目前,累计争取餐厨垃圾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等中央、省预算内无偿资金8000多万元。同时,精心策划储备了一批包含生物可降解材料领域的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项目,将根据国家、省政策导向对上精准推荐。

三、强化技术创新推广。有序发展生物降解材料产业,指导生物新材料相关企业申报国家、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开展生物可降解材料研发,助力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推广先进农艺技术应用,将可降解地膜列入技术应用范围,通过示范推进和改进经营模式,逐步减少传统塑料地膜应用面积。

四、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利用科普宣教、媒体宣引等方式,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一是在集贸市场、大型商超、相关企业等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科普宣传,向生产经营户及消费者宣传“禁塑令”意义、禁止销售品类,讲解塑料制品危害支持,引导生产经营户及消费者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守好环保底线。二是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成果展、线上线下科普讲座、农技专家进基层、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不同主题的科普宣传周活动,将绿色环保、节能低碳作为科技周宣传重点内容贯穿其中。三是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契机,将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纳入节约型机关评分体系,有效推动全市公共机构率先全面禁塑。四是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凡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范围,并取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政府采购活动汇总将会获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待遇。

五、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监督管理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检查、联合行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督促相关经营主体落实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进一步规范食品相关塑料制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不符合生产标准的塑料制品流通销售。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随州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有关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法规标准、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宣传引导、抓好日常监管,力争在“十四五”末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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