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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0-07-09 08:50
  • 信息来源:随州市财政局
  • 编辑:随州市财政局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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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家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安葬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省人社厅将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安葬费划归为统筹外项目,不属于社保基金支出范围,资金来源为原渠道解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前非税收入较多,其专业技术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安葬费通过综合预算予以保障,资金来源主要为单位非税收入。随着国家减费降税政策持续推进,大部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没有了非税收入来源,原有非税收入结存资金也基本使用完毕,考虑到这些单位已无其他收入来源,经市政府同意,财政部门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已将无收费或收费较少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及安葬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2020624

主管领导姓名 李修荣        联系电话 3596999    

 严海涛       联系电话 3596958     

  4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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