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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09-02 00:00
  •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编辑:admin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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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星梅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村级债务的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地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村级债务普查核实和锁定工作,2004年、2005年、2006年分别在双河、杨寨、厉山开展了清财化债试点,采取盘活资产还债、全面换据降息化债、划转债务降债、协议延期还债等措施,并召开了现场会,对推动化债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2010年,由市纪委牵头,全市又全面开展了农村财务清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加强了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据农经年报,截至2017年底,全市村级债权72953.09万元,村级债务总额123274.35万元,村平负债129.9万元、组平负债13.49万元、户平负债2301.16元、人平负债614.47元、亩平负债583.16元。由于通村公路建设、文化卫生支出、水利设施维修等公益性支出增加,村级债务呈增加的态势, 2016年村级债务总额为122996.18万元,而2017年村级债务总额又增加到123274.35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进而化解村级债务,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一是抓好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对村、组两级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清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程序,加强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完善非生产性支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加强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严格控制村级债务。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为主,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规范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权益。

  三是支持村发展集体经济。支持村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和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引导村集体盘活闲置办公用房、学校等不动产,开展租赁经营等。

   

                         2018年6月20日

主管领导姓名 王万涛    联系电话  13886876086     

经 办 人 姓 名 丁永国      联系电话 13872866982      

邮 政 编 码 4413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2份)、市政府督查室(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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