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俊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住房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随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及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住房加装电梯的建议》,对当前随州城区老旧小区住房无电梯的现状调查清楚,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准确,提出的建议具体明确,为解决随州城区老旧小区住房加装电梯工作,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近年来,市政府为了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市民的呼声,满足我市既有住宅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群的要求,自2015年起,明确了由市住建委牵头负责《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工作,市住建委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有关程序要求,经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组织论证等程序后,于2016年8月向市政府提交了《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根据市政府的要求,2016年9月市法制办对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并提出了相应审查修改意见,市住建委按照市法制办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016年11月报市政府第67次常委会集体讨论,会议提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要进一步明确资金筹集、利益平衡的方式方法,确保达到符合规划、协商一致、资金明确、安全运行的标准,决定由市住建委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因多方面因素,《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至今没有出台。
2017年9月,市规划局为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市民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呼声,化解当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主动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城区老旧小区住宅楼加装电梯的报告》,提出在满足六个方面的条件下,可为老旧小区住宅楼加装电梯,已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实施。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审批前置资料和相应收费政策等规定不明确,不能办理相关许可,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存在许多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问题。
为尽快落实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住房加装电梯的建议,从根本上解决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申报、审批、建设、管理等问题,不断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我局于2018年4月专题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尽快出台《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的报告”,建议市政府明确由市住建委继续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再一次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单位意见,结合当前我市的实际情况,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对《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后,迅速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并出台。市政府已批示同意将此问题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迅速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以便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行规范化审批和管理。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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