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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1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时间:2019-08-21 00:00
  •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 编辑:admin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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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政府:

  现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1号建议提出的有关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广水市陈巷镇兴河村自然资源禀赋优良,目前发展态势很好,较为适宜作为乡村旅游示范点打造。市旅游局将在下次编制全市全域旅游规划或者乡村旅游专题规划时,将其纳入全市乡村旅游发展体系。建议兴河村在今后的发展建设过程中,同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将乡村旅游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融合,使乡村旅游成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与此同时,市旅游局将积极做好兴河村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随州市旅游局将在今后开展的乡村旅游宣传推介活动中、宣传资料印制等方面,将兴河村纳入其中统筹考虑,重点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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