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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07-29 00:00
  •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 编辑:admin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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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辛天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人行横道和重要路口路段能否增派义工加强指挥和维护交通安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现答复如下:
  一、成立交通志愿者服务分队,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
  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跨越护栏、不走斑马线,以及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走快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较为普遍。2017年,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向市、区民政局申请成立交通志愿者社会组织,未予通过。经再次申请,多次协调,于2017年12月批准成立了“随州市交通志愿者服务队”,隶属于随州市志愿者服务联合会。
  交通志愿者服务队成立后,公安交警部门积极组织开展系列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活动中,志愿者们头戴印有“文明交通志愿者”小黄帽,身穿柠檬黄专用马甲,手持“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小红旗在城区保险路口、鹿鹤转盘等重要路口路段,在交警的带领下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行为进行纠正劝导,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同时,通过口头温馨提示的方式,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全面提升城市整体文明形象。截至目前,共开展劝导活动300余次,劝导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000余起.
  二、结合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为深化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推进品质随州建设,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文明交通我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共同维护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文明交通我劝导”志愿服务活动。自4月初正式启动,工作日每天7:30至8:30 ;17:30至18:30上岗;节假日及周末时间为9:30至10:30上岗。由全市80余个市、区直单位组织志愿者参与,分别随州城区人车流比较集中的在大坝路口、鹿鹤转盘路口、香江路口等城区13个重点路口,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将联合市文明办,持续推进开展交通志愿者劝导服务活动,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将对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开展多形式宣传,通过正面宣传和负面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携手共建的文明交通舆论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希望今后为我们交通管理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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