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润霞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广水市农业局“半编”人员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水市农业局“半编”人员属差额财政供养事业人员,人事部门认定其工作岗位为公益性以钱养事岗位。
2014年前,广水市对差额财政供养事业人员按照12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保障,工资套改缺口部分由所在单位自行负担;2014年10月,广水市将差额财政供养事业人员保障标准提高到19000元/人·年;2018年1月,再次将保障标准提高到48000元/人·年;2019年,将差额财政供养事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照1080元/人·年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财政收支状况及社会平均工资情况,在政策范围内进一步提高差额财政供养事业人员的保障标准,并督促用人单位关心关爱关怀该群体人员,按政策落实其他相关待遇。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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