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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随州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 复
  • 发布时间:2019-07-24 00:00
  • 信息来源:广水市人民政府
  • 编辑:admin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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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润霞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广水市农业局“半编”人员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水市农业局“半编”人员属差额财政供养事业人员,人事部门认定其工作岗位为公益性以钱养事岗位。
  2014年前,广水市对差额财政供养事业人员按照12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保障,工资套改缺口部分由所在单位自行负担;2014年10月,广水市将差额财政供养事业人员保障标准提高到19000元/人·年;2018年1月,再次将保障标准提高到48000元/人·年;2019年,将差额财政供养事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照1080元/人·年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财政收支状况及社会平均工资情况,在政策范围内进一步提高差额财政供养事业人员的保障标准,并督促用人单位关心关爱关怀该群体人员,按政策落实其他相关待遇。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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