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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07-19 00:00
  •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 编辑:admin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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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明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落实好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州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随政发﹝2015﹞22号)印发后,我市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已经全部落实。为尽快落实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我局拟定并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偿(补贴)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处理意见》文件(随政办发﹝2017﹞53号)。市人社部门要求各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按上述两个文件规定,对纳入补贴范围人员进行了认定,并录入失地农保数据系统。自2019年3月起,全市涉及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全部落实,待遇已按相应标准发放到位。

  最后,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敬请继续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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