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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19-07-18 00:00
  •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 编辑:admin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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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傲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抢救性保护我市古村、古寨、古庙、古文化遗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州是国务院核定公布的第三批历史文化名城,是文物大市。为了守护好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文化遗产,让其为服务随州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摸清文物家底,分批申报文保单位
  市文物主管部门通过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全面摸清全市范围内各历史时期文物的分布及保存状况,现登录在册不可移动文物1966处(古文化遗址566处、古墓葬(群)808处、古建筑446处、古石刻3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114处)。其中,251处具有较高“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的文物点,已申报成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15处)。提案中表述的万和戴家仓屋现为中国传统村落、省保单位,环潭黎富记民居、草店柯家寨古民居均为市保单位,安居九街十八巷为市级历史文化街区。另外随县田王寨、戴家仓屋,曾都区九口堰新四军五师司令部旧址三处古建筑,和义地岗古墓群、庙台子遗址两处古墓葬、古遗址,2019年2月已通过省级评审,成功入围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评选名单。基本形成了按等级划分,分类别保护的工作局面。
  二、推进属地管理,落实各项政策保障
  我市高度重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市文物主管部门按照“先急后缓、突出重点”原则,积极协调县、市、区争取国家、省、市各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先后启动了随县解河戏楼、柯家寨、戴家仓屋、九街十八巷;广水千户冲、连舜宾墓;曾都区九口堰、文峰塔、天主教堂等文物保护单位的紧急修缮和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加强各地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值守工作,确保了重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扎实推进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和“五纳入”政策,逐步完善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等相关工作。
  2013年,随县文物局委托湖北省文化厅古建筑保护中心编制《万和解河戏楼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省文物局拨付省级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55万元、地方配套2万元,完成了解河戏楼全面维修,给排水设施,周边环境整治。2016年随县文物局、县档案局,共同对辖区内70多处古建筑、古文化遗址等文物点进行“立碑保护”,统一定制纪念碑,制作水利基座,篆刻保护单位名称和历史事件。2017年国家级传统古村落、省级文保单位戴家仓屋,争取项目保护资金300万元,完成了城墙、门楼及部分濒危古建筑修复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计划配套建设戴家仓屋历史文化展览馆。2018年广水市文物主管部门,分别向省文物局申请省保单位玉皇顶修缮经费30万元,千户冲古民居修缮经费350万元,启动文物保护工程。
  三、强化协同配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市文物局与市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密切协作多措并举,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落实一处一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加强规划引领。2013年市政府遵循“多规合一”的原则,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完成了《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获省政府批准实施。文物局会同住建局、城管执法严格“一书两证”联合审批制度,建立“批前审查、批后勘探、违规严处”的长效机制,即城乡规划部门在审批涉及文物保护和历史城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前,先征询文物等部门的意见,没有文物部门的意见或文物部门不同意的项目一律不批建;项目批准后,必须先由文物部门进行文物勘探,否则不准动工建设。
  2、加快立法约束。2019年3月21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了《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将《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列入初次审议项目,计划11月份进行常委会表决;将《随州市曾随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列入本年度的立法调研项目。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实现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古文化遗址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3、加大宣传力度。市文物局联合市名城办创办了《名城随州》杂志,在《随州日报》、《编钟之声报》开辟文化遗产保护专栏,借助电视、广播、网络加大保护文化遗产宣传力度。每年定期举办全市“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日”活动,在市区街道悬挂文物保护标语,组织宣讲员广泛传播遗产保护知识,印发精美手册普及文物法规政策,着力提高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下一步,我们将扎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评估工作,将重要文物点分类分批申报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二是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原则,积极立项,申报古建筑、古文化遗址修缮保护,安全防护等专项经费。利用文物保护经费,选定急需维修的文物点,开展抢救性修缮工程;三是创新发展理念,将文化遗产保护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积极与美丽乡村、名镇名村、新农村、旅游开发建设相结合,践行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的新理念。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相信通过你建言献策,随州的古村、古寨、古庙、古文化遗址一定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利用,在文旅名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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