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采取四大措施,着力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一是明确办理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办理议案建议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各级办理工作责任,建立了主要负责人领衔,分管领导主抓,科室负责人和二级单位“一把手”专班落实,办公室督办的组织领导架构。印发《市住建委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行委领导包保和责任分解的通知》(随建〔2018〕2号),实行委领导包保、职能科室办理制度。对10件主办件和 6件会办件均安排一名委党组成员包保,领衔负责协调督办和审查,同时分别交由委机关4个科室和4个委属二级单位负责办理,使每件议案建议逐一落实到职能科室(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将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三率”纳入个人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倒逼各级干部务实重行,履职尽责。
二是完善办理机制,确保落实落细。坚持从三个环节完善办理机制,促进工作落实。一是规范程序。我们把议案建议办理程序规范为任务分解、调研论证、分类办理、书面答复、委员签字五个步骤,分类施策,逐个解决,当面沟通,求得理解,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落实率。二是督办进度。建立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通报制度,通过电话交办、上门催办、会议讨论等多种形式,督办各承办单位严格依法办理,按期答复。三是主职主抓。建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确定解决方案、亲自审核答复意见、亲自与代表见面工作机制,对解决方案不实的议案建议予以重新论证,对答复意见不明的予以退回重审,重新办理,确保代表满意率达到100%。
三是注重同频共振,提高办理质量。始终把沟通协调作为议案建议办理的重要环节,确保办前、办中、办后的“三沟通到位”。在办理程序上,我们严格落实“三访”,即办前拜访,弄清代表真实意图;办中走访,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办后回访,征询和反馈代表意见,确保代表满意。注重加强“四个方面”的联系和沟通。一是加强与市政府督查室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请示和汇报办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二是加强与市人大的联系和沟通,化被动为主动。三是注重系统内各承办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
四是坚持务实重行,力求解决问题。突出群众关注、关心的“停车难、行路难”等热点问题,全面践行“一线工作法”。既注重发挥相关职能的协同作战功效,打好“组合拳”;又注重发挥住建系统的单兵突击作用,集中攻坚。比如我们在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特色小镇创建、重点项目建设上,坚持在集中各县市区会办单位办理意见基础上,全面、详实、准确地答复,使代表对全市情况、采取措施、进展情况等心中有数,共同推进和促进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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