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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将随州325MWp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 发布时间:2016-05-30 00:00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admin
  • 审核: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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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27日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随州市人民政府将随州325MWp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认为: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是实施产业扶贫、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符合党中央精准扶贫的政策精神。会议同意将随州325MWp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向银行贷款189146万元,贷款期限20年,并将随州325MWp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2016年至2035年市财政预算支出计划,由市政府在年度预算计划中安排落实。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抓住机遇,吃透国家、省里政策精神,争取更长更优惠的上网电价补贴政策;要对分布式光伏电站进行科学合理选址,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把工程质量关,尽早投入生产;要加强对光伏发电的组织领导工作,严格责任分工,发挥地方政府主观能动性,保证项目后续管理质量;要进一步明确资金监管责任,制订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债务风险。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和债务偿还等情况的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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