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关于财政金融联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决策起草说明
  • 发布日期:2024-11-05
  • 信息来源:随州市财政局
  • 编辑:随州市财政局
  • 审核: 黄振忠

《关于财政金融联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决策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当前,随州正处于厚积薄发的释放期、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后发赶超的黄金期。结合我市自身实际,研究借鉴十堰市支持经济发展的经验做法,在《进一步优化市级财政扶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随政发〔2023〕14号)的基础上优化升级,形成了《关于财政金融联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措施》)。该《措施》起草目的主要是为克服财政资金不足,集中财力办大事,切实推动财政资金精准高效使用,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撬动金融资本、推动产业发展的作用,从而实现稳增长、强金融、壮产业的发展目标。

二、起草过程

该《措施》的起草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了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意见,共收到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修改意见21条,采纳吸收16条,5条未采纳。具体情况如下:一是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将“有效期内整体迁移到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并正常经营的,市财政局给予10万元奖励”和支持专汽产业扩能增效中针对新能源车销售设定的1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三档奖励以及支持外商投资奖励有关内容进行删除。二是按照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将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申报各类科学技术奖、鼓励建设技术创新平台、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支持品牌建设等内容按照制文依据,要求与《随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条措施》《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标准保持一致。三是按照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将“对随州自营出口的专用车及零部件企业,市财政按出口增量部分每出口1美元奖励0.04元”和支持特色农产品出口的条款内容进行删除。新增支持特色产业加快融入外循环条款内容,对企业外贸新增销售额部分进行奖补。近日,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我们又征求了13家重点企业及专汽协会意见,收到7条修改意见,采纳吸收6条,未采纳1条。

该《措施》的起草,先后组织开展了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制度廉洁性评估;通过了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市卫健委健康影响评估、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等;于2024年10月15日-11月17日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1个月,按照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形成了该《措施(送审稿)》。

三、起草内容

该《措施》共5个部分25条。

第一部分:鼓励科技创新引领。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申报各级科学技术奖、支持创业平台建设、鼓励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级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创新研发等8个方面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第二部分:支持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从支持专汽产业扩能增效、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智能工厂和绿色工厂创建、推动数实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发行债券、奖励特别和突出贡献企业及企业家等7个方面重点发力。

第三部分:支持市场主体培育。从加强规上企业培育方面增加力度。

第四部分:加力惠企财政贴息。借鉴十堰经验,市级财政每年统筹资金2000万元,通过10倍放大规模,用于支持“产供强链贷”“产业升级贷”“科技创新贷”“农业龙头贷”。明确了申请条件、支持类型、办理流程、贴息方式等具体内容。

第五部分: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支持承担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修订)、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鼓励标准创新、支持品牌建设等6个方面引导服务市场主体。

四、有关建议

《关于财政金融联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