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关于《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意见的结果
  • 发布日期:2021-11-25
  • 信息来源:随州市司法局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市司法局于2021年10月8日至11月10日,对《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截止2021年11月10日,共收到意见建议一条,市司法局对养犬进行实名登记,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养狗随地排泄不处理的进行罚款的意见予以采纳。

随州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