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既是对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的肯定,更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从我市住房公积金实际情况看,住房公积金制度给我们带来哪些实惠呢?
一、带给我们住房工资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工资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的特征。同时,住房公积金制度采用的是“个人积累制”模式,即个人账户所积累的资金,完全归个人所有,强调“以自己的积累解决自身的住房需求”。
如果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你就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这个账户相当于在银行开设了一个“存款户”,不管是你个人缴交的部分还是单位为你缴交的部分,都归你个人所有,日积月累,就能形成一笔可观的“储蓄”。按央行、住建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的规定,这笔“储蓄”自存入你的账户之日起,就可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获得利息,并且按年复利计算,不交个人所得税。以我市2014年度社平工资2987元/月(每年递增10%),平均缴存比例为10%(单位、个人各10%)为基准,按照正常缴存20年、25年、30年三个时间段计算,缴存人到退休时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息金额约为51万元、88万元、150万元,相当于单位为职工购房补贴了25.5万元、44万元、75万余元。
因此,国家强制要求缴交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以法定强制储蓄的形式为职工营造着一笔住房储蓄,这笔个人住房储蓄可转化为实物形式。职工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也可能表现为货币形式,即归你所有的、能产生一定收益的储蓄存款;还可以当成对以前购房款的一种补偿。
二、带给我们更优质的资金使用平台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初衷就是 “集大家之力、聚大家之钱”促进城镇化建设,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给居民购房提供一个优质的资金使用平台,其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提供成本更低的购房融资。相对于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相对较低。如贷款期限为1-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75%,而商业银行贷款年基准利率为4.75%;贷款期限为6-2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而商业银行贷款年基准利率为4.9%。同样是贷款30万元、15年偿还期限,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少支付利息44780元。结合我市公积金住房贷款发放情况来看,截至2015年底,我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36亿元,以此进行测算得出:相比商业贷款的利息支出,公积金贷款累计可节约利息支出3亿元。
二是提供更强的政策优惠。我市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受益面,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目前实行的是普惠制,公积金贷款额度不与账户存储余额挂钩,职工一次性缴足6个月公积金即可取得贷款资格;对于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可由个人足额缴存6000元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更值得一提的是,对单位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部队专业干部、新分配的大学生,只要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为其个人开设了住房公积金账户,还可不受缴存时间满6个月限制。同时,为让中低收入职工进入到制度中来,享受更优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我市在缴存政策上,设计了最低缴存额度和比例,即新建制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可按省政府明确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比例按10%(单位和个人各5%)核算,以后再逐年提高缴存基数和比例。
三是提供范围更广的资金使用渠道。2010年重新修订的《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号)明确指出:“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为其提供帮助。”“职工的父母、子女购建自住住房时,职工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其提供帮助。”同时,《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还规定:“职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可以每年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市公积金中心报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降低了贷款首付比例,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首付比例分别由30%、60%统一降为20%;提高还贷额占家庭收入比例,将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比例由50%提高到60%。启动装修贷款,申请贷款、提取总额按1500元/㎡核定,限额为25万元;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35万元;启动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贷款范围不限于本省;扩大家庭代际互助贷款;商业住房贷款可转为公积金贷款;扩大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职工住房装修、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住房维修基金、大病医疗费用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提取、还贷提取比例限额由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的80%,调整为可提取保留个人百元以下全部存储余额。随着公积金新政的不断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得到了进一步扩大,公积金使用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支持了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截至2015年底,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7.73亿元,同比增长48.37%;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36亿元,同比增长50.84%,支持职工购房建筑面积达88.78万平方米。
四是提供更切实际的政策支持,着力扩大中低收入阶层购房惠及面。市公积金中心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报请市管委会决议,五年间将公积金贷款限额从15万提高到4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25年调整到30年,由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延长到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2011—2015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统计数据为例,五年来,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亿元,其中贷款额度在35万元至40万元的家庭贷款金额0.68亿元,占贷款总额的5.23%;贷款额度在30万元至35万元的家庭贷款金额2.85亿元,占贷款总额的21.92%;贷款额度在20万至30万元的家庭贷款金额6.94亿元,占贷款总额的53.39%;贷款额度在20万元以下的家庭贷款金额2.53亿元,占贷款总额的19.46%。以上数据表明我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主要集中在20万元至30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当期商品房均价为3500元/㎡,热销户型的面积为100-120㎡,经测算,每套房屋总价为38万元左右。按照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的规定,那么该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约为30万元,正好与我市当期的实际贷款情况相吻合。
三、带给我们灵活的贷款抵押方式和还款方式
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第一种是按揭贷款,即购买与市公积金中心有按揭协议楼盘的商品房,以所购期房为抵押物进行贷款担保。目前,市公积金中心为扩大我市城镇居民采用按揭贷款担保方式购房的选择面,已与全市70多个热销楼盘签订了按揭协议,基本覆盖了全市绝大多数住宅楼盘;第二种是现房抵押贷款,即以购房者的现有房屋为抵押物进行贷款担保;第三种是公积金互保贷款,即以购房者自己或者他人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作为贷款担保。灵活多样的贷款担保方式给我市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款上,贷款人只要带好材料到市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等相关手续后,中心委托银行就能实现按月划扣,定期归还公积金贷款。在归还公积金住房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本金,为后续还款节省利息支出,降低以后的月还款额,减轻现金流的资金压力。除此之外,住房公积金制度还明确规定,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并且不收取违约金。
四、带给我们特殊需要的照顾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因家庭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都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这种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实际上体现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对部分特殊群体的特殊需要给予照顾和关怀,让住房公积金能“尽其所用、利民所需”凸现出制度的人性化色彩,有效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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