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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政策出台 统考专业、文化线划定、录取批次、志愿结构等有调整
  • 发布日期:2014-11-27 09:53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admin
  • 审核: 黄振忠

    11月26日从市教育考试中心获悉,湖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出台。为进一步规范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促进艺术类考试招生公平 公正,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政策在全省统考专业划定、录取批次、志愿结构、文化分数线划定等皆有调整。
    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政策中,全省统考艺术类专业类别扩大致美术与设计、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四个学类,所有院校在我省招收艺术类专业, 凡全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少数特殊专业除外)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考且达到全省统一划定的专业合格线,才有资格参与艺术类专业录取。另外,调整艺术类划线办 法。2015年我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等因素,全省统一分专业类别、本专类层次划定艺术类文化 录取控制分数线。改变过去大一统的所有艺术类别一条文化线的划定办法。同时,将逐步提高相关艺术专业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分数线。
    调整艺术类录取批次和志愿结构。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录取批次将原艺术本科 (三)合并于艺术本科 (二),录取批次调整为艺术本科 (一)、艺术本科 (二)和艺术高职高专三个批次。艺术本科 (一)为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同意组织校考的一般本科院校的全省统考未涉及或虽涉及但确需进行校考的少数特殊艺术 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二)为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的一般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民办高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高职高专为所有院校的高职高专艺术专业。志愿 结构为:艺术本科 (一)实行梯度志愿,设两个院校志愿,1个志愿和1个二志愿,各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艺术本科(二)和高职高专实行平行志愿。艺术本科(二)按统考专 业类别设8个志愿模块,每个模块设6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艺术高职高专设九个志愿模块,第一是自发证模块,设一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 志愿,第二至第九按统考专业类别设8个志愿模块,每个模块设6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严格控制校考组织范围。艺术本科(一)录取院校 (专业)可以在全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也可以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录取;艺术本科 (二)和高职高专批次(不包括教育部或省招委批准试行自主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院校)录取的院校 (专业),直接使用全省统考成绩录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教育部或省招委批准院校的艺术高职高专,凡全省统考涉及专业,也要在全省统考合格生源中组织校 考。同时,严格限定艺术类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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