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9-06-05
  •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编辑:许静
  • 审核:许静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市级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由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市级财政、金融、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市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省级和市级开发区发展工作。
  (五)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落实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拟订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拟订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市级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省级和市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市级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及现代物流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国家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以及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全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实施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军粮供应、行业管理、产业发展、流通市场监管,粮食收储、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测,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推动粮油市场体系建设和粮油产业发展等职能。
  (十五)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修订市级政府定价目录建议,拟订综合性价格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研究提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改革建议及收费标准。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和要素价格改革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重要商品价格相关政策。拟订市级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拟订成本调查制度和办法。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市级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加强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市级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发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统筹协调作用,引导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创新创业创造。
  3.完善市级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经济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申报粮食、棉花、煤炭进出口计划,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
  3.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推进投资审批改革、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牵头工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牵头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研究科)
  (二)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
  (三)国民经济综合和运行调节科(发展战略规划和评估督导科)
  (四)体制改革科(法规科)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
  (六)地区经济科
  (七)农村经济科
  (八)基础设施发展和交通战备科(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支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市能源建设办公室
  (十)长江经济带发展科
  (十一)工业发展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十二)服务业发展科
  (十三)高技术产业科
  (十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十五)社会发展科(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科)
  (十六)财贸外经科(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
  (十七)信用建设科(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八)价格管理科
  (十九)成本调查监审科(开发区管理科)
  (二十)行政审批科
  (二十一)重点项目建设科(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十二)财务科
  (二十三)粮食调控和仓储科
  (二十四)粮食执法督查科
  联系电话:0722-3596333
  通信地址: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市政府大楼
  邮   编:4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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