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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3-22
  •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编辑: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补充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专技12级)2名。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2.随州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任职时间、报考年龄等其他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日。

(二)专业资格条件

1.专业要求:食品、药品、农产品相关专业;

2.岗位要求: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1年以上检验检测工作经历,能熟练操作相关检测仪器,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

(三)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惩罚期未满以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作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3月31日下午17:30。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党委(党组)公章,送至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政工科(随州市曾都区小南门街89号),咨询电话:0722-3232552。报名时还需携带下列资料:

(1)《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一份;并提供能胜任相应工作的文字佐证材料及相应检验检测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核对后退还)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复印件各一份。

2.资格审查。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成立选调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笔试、面试和考核。委托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3比例委托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和面试,不够上述比例,委托人事考试院直接进行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笔试、面试各占50%)确定考核对象。

4.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选调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度等。如经考察后有不符合调动的情况,可按顺序递补。

6.研究呈报。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公示,公示期满后若无影响调动的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随州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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